两天后。
就是几个孩子回鹿山书院继续上学的日子了。
一大早,周承璟就换上了一身骚包的锦衣,亲自赶着那辆华丽的马车,准备送几个心肝宝贝去上学。
临出门前,昭昭却拉住了他的衣袖。
“爹爹,你等一下。”
小丫头神秘兮兮地说道,然后转身迈着小短腿,“噔噔噔”地跑进了自己的房间。
不一会儿,她就抱着一个用锦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包袱,又“噔噔噔”地跑了出来。
“爹爹,这个,送给你!”
她踮起脚尖,将那个小包袱郑重地交到了周承璟的手里。
“这是我和哥哥们一起为你准备的礼物!”
“礼物?”周承璟挑了挑眉,心里乐开了花。
哎哟,他家的小棉袄,就是贴心!
知道心疼爹爹了!
他满心欢喜地接过那个包袱,入手却是一沉,还带着几分方方正正的棱角。
他好奇地打开锦布。
只见里面,静静地躺着两样东西。
一样,是一叠写满了字的纸。
那字迹工整隽秀,他一眼就认出,是自家二儿子周既安的手笔。
而另一样……
则是一块淡粉色四四方方,看起来象某种糕点,却又散发着一股极其浓郁的玫瑰花香的……不知名物体。
那东西质地看起来有些象玉石,半透明的,在晨光下泛着一种温润的光泽。
摸上去手感光滑细腻,还带着一丝凉意。
“这是什么?”
周承璟把它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
嗯,真香。
比他用过的所有熏香和香露味道都要纯粹,都要好闻。
“这个呀,”昭昭挺起小胸膛,一脸骄傲地宣布道,“它叫‘肥皂’!”
“肥皂?”周承璟重复了一遍这个新鲜的词汇,脸上的表情,充满了疑惑。
“对!”昭昭重重地点了点头,“爹爹,你别看它长得象块糕点,它可不是用来吃的!”
“它是用来洗东西的!”
“洗东西?”周承璟更迷惑了。
洗东西,不是用皂角和胰子吗?
这玩意儿,能洗东西?
看着爹爹那一脸“你是不是在逗我”的怀疑表情,昭昭也不生气。
她就知道,光靠嘴巴是很难让爹爹理解这个产物的伟大的。
她拉着周承璟的手,走到了院子里的水井旁。
她先是让周承璟伸出手,然后舀起一瓢清水将他的手打湿。
接着,她拿起那块玫瑰肥皂,在周承璟湿漉漉的手心上轻轻涂抹了几下。
奇迹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只见周承璟的手心上,随着他轻轻的揉搓,竟然涌起了大量洁白细腻,还带着浓郁玫瑰香气的……泡沫!
那泡沫,比用最上等的皂角打出来的泡沫,还要丰富百倍!
它们像云朵一样,将周承璟的整双手都包裹了起来。
一股温润顺滑的触感从掌心传来。
“哇!”
跟过来看热闹的周临野和周弘简都忍不住发出了惊叹的声音。
周承璟自己也惊得瞪大了眼睛。
他活了二十多年,玩过无数新奇的玩意儿,却从未见过如此神奇的景象!
“爹爹,你再用清水冲一下试试。”昭昭在一旁循循善诱地指导着。
周承璟下意识地将满是泡沫的双手放到了清水之下。
只一瞬间,所有的泡沫都被冲洗得干干净净,没有丝毫的粘腻和残留。
而他冲洗过的双手不仅变得异常的洁净,皮肤摸上去,还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清爽和润滑感。
最神奇的是,那股淡淡的玫瑰花香竟然还残留在他的皮肤上,经久不散。
仿佛他刚刚不是在洗手,而是用最名贵的香膏做了一次手部保养。
“这……这简直是神物啊!”
周承璟看着自己的双手,又闻了闻上面残留的香气,那双总是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桃花眼里,第一次露出了真真切切的震惊。
昭昭看着爹爹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心里的小尾巴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哼哼,这才哪到哪啊。
“爹爹,”她将那叠写满了字的纸,也递到了周承璟的面前,小脸上满是郑重其事,
“这是制作肥皂的方法,二哥已经帮我全部写下来了。”
“还有这个肥皂,我已经让哥哥们帮我一起做了好多好多。”
“这些东西现在就全部交给你了!”
她仰起小脸,看着自家那个英俊潇洒,却被一块肥皂震惊到失语的爹爹,用一种带着几分托付江山的豪迈语气,说道:
“爹爹,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我负责技术,你负责把它卖出去,然后我们一起赚大钱!”
说完,她便不再多言。
拉着三个同样处于震惊中的哥哥,头也不回地爬上了那辆华丽的马车。
“爹爹,我们去书院啦!你快点跟上呀!”
只留下周承璟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
手里一手拿着那块足以改变世界的肥皂,一手拿着那份价值连城的配方。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疯狂地回荡着。
——发了。
——这次,是…真的要发了!
马车缓缓驶动,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周承璟几乎是下意识地跟着上了马车,坐在车辕上,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块淡粉色的肥皂和那叠薄薄的纸。
他的脑子直到现在,都还有些发懵。
就象是被一道天雷给当头劈中了。
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外焦里嫩,极度震惊和亢奋的状态。
肥皂……
泡沫……
玫瑰花香……
还有那张写得密密麻麻,却条理清淅的配方。
他那个才三岁的,软萌可爱得象个糯米团子一样的宝贝闺女,到底……到底是个什么神仙下凡的小妖怪啊?!
这种神物,她到底是怎么捣鼓出来的?!
周承璟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不是个蠢人。
恰恰相反,他聪明得很。
这些年,他之所以表现得象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不过是因为他懒得去争,也懒得去想那些朝堂上的勾心斗角罢了。
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脑子。
尤其是在“吃喝玩乐”这四个字上,他周承璟自认京城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他比任何人都懂,什么东西是好东西。
什么东西能让那些跟他一样,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就喜欢追求新奇和奢靡的王公贵族、富商巨贾们,心甘情愿地掏出大把大把的银子!
而他手里这块小小的“肥皂”,毫无疑问,就是这样一件足以让整个京城都为之疯狂的绝世好物!
大周朝的清洁用品,极其匮乏。
寻常百姓家洗衣服洗澡,用的是最粗糙的草木灰和皂角。
那玩意儿去污能力差不说,还烧手,洗完之后,身上总带着一股呛人的味道。
而富贵人家用的则是精加工的“胰子”。
所谓的胰子,就是用猪的胰脏捣碎之后,混合上豆粉和香料风干而成。
清洁能力比皂角是强上一些,也带了些香味。
可那东西制作过程极其繁琐,产量稀少,价格昂贵,而且用起来泡沫少得可怜,洗完之后皮肤上总感觉有一层油腻腻的东西,怎么也冲不干净。
可现在呢?
他手里的这块肥皂,完美地解决了以上所有的问题!
泡沫丰富!去污力强!冲洗方便!
最最最重要的是,它还带着一股如此清新自然,又高贵馥郁的玫瑰花香!
周承璟几乎可以预见,这东西一旦问世,将会对现有的市场,造成怎样毁灭性的打击!
什么胰子,什么皂角,在这块小小的肥皂面前,全都是被按在地上摩擦的垃圾!
周承璟的心开始“砰砰砰”地剧烈跳动起来。
他脑子里想的,已经不是这东西能赚多少钱了。
他想的是,这玩意儿也太酷了!太好玩了!
想想看,当全京城的贵妇名媛们,还在为了那一小块味道古怪的胰子,争得头破血流的时候。
他,周承璟,随手就能掏出一块晶莹剔透,散发着迷人玫瑰香气的神物。
当那些自诩风流的公子哥们还在用浓重的熏香来掩盖身上的汗味时。
他身上散发出的却是沐浴之后,从皮肤里自然透出的淡淡花香。
这逼格!
这格调!
简直一下子就拉满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