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路程(1 / 1)

在家又待了一天,我爸还特意给我做了最爱吃的红烧肉。

我只是出去一个月,感觉他好像特別担心。

我这么大的人了,能照顾好自己的,再说是在叶叔叔那上班。

“哎,也怪我没什么本事”我爸抽著烟,长长的嘆了口气。

“爸,你干嘛这么说。”我吃的正满嘴流油,听到他这话,不禁皱紧眉头。

“家里要是条件好些,你就能安心读书了。”

他有些愧疚的看著我。

我没看错,是愧疚,贫穷的家庭,让他感觉像是对不起我一样。

“早点打工有啥不好的,一个月一千呢,到时候我想买啥就买啥。”我从没觉得打工赚钱有什么不好的。

劳动所得,不丟人。

我甚至还挺开心的,能出去闯闯。

汪敏和左倩家境好,她们还没这机会呢。

我爸对我已经够好了,我对家的依赖和眷恋,从来都是因为有我爸,而不是因为他的钱。

哪怕我半工半读,也不会对我爸有什么抱怨。

他已经给了我所有的一切,家里就靠那点收入来源,他都省下来留给我,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又何尝不是我爸的枷锁,把他困在这个小村庄,寸步难行。

如果没有我,他大可以去城里找份工作,收入要比现在好得多。

这该死的贫穷,让他一碗红烧肉都只敢夹一两筷子,將所有好吃的,都儘可能的留给我。

我爸可不是什么懒人,他在这过著这么清贫的日子,不都是为了我嘛。

“到时候我给你买瓶好酒,再买条好烟,必须比启文之前送你的那条红皖贵。”我搂著我爸肩膀,齜牙咧嘴的笑道。

“还没赚到钱就想著买这买那,钱得存著慢慢。”我爸弹著菸灰,还不忘跟我说大道理。

“这三百块钱你带在身上备用。”我爸掏出准备好的钱,递到我手里,叮嘱我要仔细放好。

我没拒绝,出门在外,一个钢鏰都没有,那真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吃完饭,我又去了一趟陈老师家,给她们母女劈了一些柴。

无奈手上有冻疮,活乾的比较慢。

陈老师將我手上的斧子拿走,她知道我冻疮的毛病,说是自己可以慢慢干。

得知我要去星光市打工,她只是面无表情的哦了一声。

在她的眼神里,我看不到一丝关切和担心。

她是真不怕我被人贩子啥的拐走啊。

到时候没了我,谁给她家劈柴啊,真是没良心的傢伙。

“回来別忘了给我带礼物哦。”临走时,陈老师拿著书坐在火桶上,笑意盈盈的看著我。

得,这一趟少说亏了几十块。

这么大人让小孩打工给她买礼物,这是什么神仙教师能干出来的事。

我装作没听到的捂住耳朵。

隔天到了和叶童约好的时间,我背著行李来到村口,刘健已经在那等我了。

他穿著有些发白的校服,旁边放著装生活物品的尿素袋(装化肥的袋子)。

没品,竟然用这个装生活物资,我都是用史丹利的袋子,牌子货。

“班长,你来了啊。”看到我,他面露笑容,从兜里掏出两个大馒头递给我。

“吃早饭吗?” “我吃过了。”我摆了摆手,早上我爸特意去市场给我买了豆腐脑。

甜的。

炫了两大碗我才过来的。

听到我吃过早饭,刘健便自己大口吃起馒头。

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些许梁启文的影子。

没一会,叶童家的车子就到了,崭新的汽车,只有轮胎上沾了一些泥巴。

叶童打开车窗,朝我们招手,让我们赶紧上车。

司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他客气的打开后备箱,帮我和刘健把行李放了进去。

叶童坐在副驾驶,我坐在他身后,和刘健一起坐在后座。

“方圆你要喝什么?旺仔,椰汁还是矿泉水。”一上车,叶童就打开背包,里面放著好几瓶水。

自从我戒了可乐,他的包里就没放过可乐了。

我拿出一瓶矿泉水,免得路上口渴,啥都想到了,就是忘记带水。

我爸也是个大老粗,都忘记提醒我。

“刘健,你喝什么?”叶童將包递到刘健面前,显然也买了他那份。

叶童对人一直都挺大方的,这也是我欣赏他的一个优点。

毕竟抠搜的人不利於我占便宜。

“不用了,我自己带了水。”刘健摇著头说道。

他用那种特別大的可乐瓶,装了满满一瓶白开水,瓶身满是磨损的痕跡,应该用了很长一段时间。“那好吧,那我自己喝了。”叶童打开一瓶旺仔,滋溜溜的喝了一口。

旺仔的味道很香,我坐在后排都能闻到那甜腻的香味。

这小轿车,就是比坐大巴舒服,没那么顛簸,而且还能开窗户透气。

上次去星光市,那坐大巴的经歷简直是我一辈子的阴影。

叶童买了很多零食,我们一边听歌,一边吃著零食聊天,气氛非常愉快。

他一路上都笑嘻嘻的,跟捡钱了一样。

刘健不怎么说话,也几乎不吃零食,我知道他是因为跟我和叶童不太熟悉,有些扭捏。

“你脖子不酸啊,不能看前面聊天吗?”

叶童每次跟我说话,都要转头看著我说,好像看不到人就不会说话一样。

真怕他把自己脖子扭断了。

“刘健,要不你坐我这吧,我跟方圆聊会天。”或许也是觉得这样聊天不得劲,叶童提出要跟刘健换位置。

得到同意后,司机便停下车,让他俩换了位置。

於是乎,一只嘎嘎乱叫的鸭子坐到我旁边。

一路上嘰嘰喳喳的说个不停,话不晓得几多。

真想给他一个脑瓜崩,让他消停点,可他家司机在这,我实在不好下手,不然司机跟叶叔叔说,那我不惨了。

好在后来上了高速,叶童晃晃悠悠的睡著了,我的耳朵才清净了一些。

看著窗外略过的风景,也不知道这车的时速是多少,反正很快就是了,即便这么快的速度,也需要半天的时间。

想想也可笑,小学时离家出走,我竟然想靠著双腿走到星光市。

真是越无知,越没有概念,就越觉得可行。

而隨著长大,对事物的定义越清晰,就会发现有些事,根本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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