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尊敬的读者(1 / 1)

第一百一十二章 黑社会

关于欢哥和虎哥两人的兄弟情谊,我倒是知道一点。

那还是十七八年前,当时的欢哥在深圳,虽然不如现在这般只手遮天,但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而虎哥不过只是刚刚退役,还没找到出路的无业青年。

两人的结识也有些戏剧性那时候虎哥正好在欢哥的场子里应聘,正好就遇到来砸场子的杂毛混混儿。

然后一帮人在场子里就闹开了打砸抢烧的。

八九十年代,这种事很常见。

欢哥那时候又刚有了点名气,属于是天不怕地不怕那种遇到有人来砸场子,那没说的,打呗。

然后就带着场子里的人,和对方来了场真刀真枪的火拼。

火拼的过程中,也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把虎哥当成了欢哥的人,连他也要一块儿打。

再然后局势就越发乱了。

虎哥能打,很能打但他再怎么能打,也不可能跟个战神似的,一个人打好几百个。

人家手里拿刀带棍的,虎哥一个人打十几个,多少也要受点伤的。

但虎哥的战斗力,却让欢哥看上眼儿了欢哥有心招揽虎哥,打着打着,就和他并肩作战了。

再然后打完了,两人也就算是结识了。

只是没想到,临了,对方那群杂毛混混儿不讲规矩,竟然摸了一把枪出来,冲着虎哥就是两枪。

当时的虎哥正和欢哥站一起,彼此互相认识呢没注意到这一茬儿。

但欢哥却注意到了,下意识推开了虎哥自己挨了两枪。

再然后,就因为欢哥帮虎哥挡了两枪的缘故,虎哥就彻底认下这个兄弟了

事后问起那个杂毛混混儿,为什么要搞偷袭。

得到的答案也是啼笑皆非这场火拼本就是有心人安排好了,打算把欢哥废掉的。

没曾想半道上杀出来个虎哥,解了围不说,还和欢哥成为兄弟。

下面那些小弟不知道谁是欢哥,把最能打的虎哥当成了欢哥。

所以说欢哥挨的这两枪,其实本来就应该是他挨只是开枪的小弟认错人了。

以前我不知道刘可可的存在,没有深想。

但现在想想,大概也就知道答案了欢哥应该就是在那场暗算中,被枪打中了下体,导致后半辈子都不能生育了。

正因如此,欢哥才对自己唯一的女儿刘可可这么看重。

而虎哥承了这个碎蛋的情,从那之后,也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帮他打江山。

吴庞左手烟,右手酒,来了一口后,又抓起筷子吃了两口凉拌猪耳朵。

然后又开始了他的话唠。

而我也乐得听他吹牛,说起他知晓的那些事情。

“叶欢的底子,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么?哼那小子当年带着几千块南下淘金,什么没干过?”

“你年轻啊,没经历过那年代,那个年代,胆子大的,背着一袋子黄金敢穿越边境,走私来回一趟,只要你有命能活着回来,就能赚大钱!”

“叶欢那家伙算运气,几次都是被陈虎救的他当年也想请我出去一起干,我懒动弹了,那种起早贪黑刀尖上讨命的日子,不想再经历了。”

“不过我认识的不少老人还是走进去混饭吃了唉,青洪青洪,一旦指上这个黑字,那就是背一辈子了,陈虎那小子死心眼,劝不回来啊”

他苦笑笑,揉了揉自己的大鼻子,看着我,目光冷冷幽幽的:“小子,说实话挺佩服你,青洪三当家的少爷你也敢打,还把人家卵子给废了你小子胆边儿长毛了!”

听吴庞提起青洪,我心里一动

虽然干的是青洪三当家的大少爷,但我对青洪却知之甚少除了从林初雪口中听到点一知半解的消息外。

既然已经成了势不两立的关系了,多了解一点对方的消息,心里也能有些底气才是。

我当即试探性问着吴庞。“你也知道青洪?”

“何止是知道?”

吴庞当即唏嘘起来,不用我追问,就直接竹筒倒豆子似的,开始了话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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