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京群岛圣克洛伊岛的克里斯琴斯特德机场,秦政乘坐的一架小型客机在呼啸中落地。
机舱震颤着,终究还是稳定了下来。
憋着一口气的秦政终究还是长舒一口气:“终于……安全落地!”
他从飞机的廊桥走下去的时候,脚脖子都在打颤。
一边颤颤巍巍的走着,一边问身边的一个陌生的黑哥们:“哥们,你知道从维尔京群岛出去,有没有其它路子?只要不坐飞机……”
黑哥们摇头:“能有飞机就不错了,其他路子?”
“哎呀!”
秦政一想到未来,他可能要数次坐上这样的飞机,往返维尔京群岛,他就一阵心惊胆战。
“哥们福大命大,肯定没事的。”
离开这座只有一条跑道、各项设施都十分简陋的机场,出了门的秦政直接打了一辆车:“圣托马斯中学附近有没有什么平价一点的酒店?最好附近有篮球场。”
这趟过来,秦政是没有邓肯具体的资料的。
他只是通过计算机里全美游泳赛事的记录里,找到了邓肯的高中——维尔京群岛圣克洛伊岛圣托马斯高中。
本来,秦政知道了邓肯的高中,就可以直接找上门去,通过校方找到邓肯。
问题是,他来得不巧,正好是万圣节假期,学校放假。
老美这块也是有学区房的概念的,邓肯的高中是圣托马斯高中,那他住的地方必然离圣托马斯高中不远。
秦政只能按照这个规律,去慢慢寻觅邓肯的身影。
所以,严格来说,秦政这趟维尔京群岛的旅程,时间还是有点紧张的。
圣克洛伊岛的的士司机直接把秦政带到了圣托马斯高中附近的一间家庭旅店,10美刀住一晚,便宜是够便宜了,就是环境很差。
但秦政没什么钱,这趟维尔京群岛的旅程,他全程只能自费。
“能省则省。”
放下自己的行李,秦政转身就问这家旅店的老板:“老板,您知道这附近哪有篮球场?”
老板自然是知无不言,很快告知秦政这附近的三处露天篮球场。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秦政在这三座露天篮球场之间奔波,寻觅着邓肯的身影,但他一无所获。
时间走到他假期的最后一天,秦政愈发焦急。他开始张嘴直接询问三片露天篮球场出现过的球手:知不知道一个叫蒂姆·邓肯的少年?
“十二街区的露天篮球场说没听过这个名字,时代大道的露天篮球场告诉我想找人去警察局……只剩下圣托马斯高中旁的那座篮球场了。”
秦政离开时代大道之后,穿过两个街区,他急着赶往圣托马斯高中旁的那座篮球场。
因为口袋里没多少美刀了,秦政还朝旅店的老板借了一辆自行车。
可骑着骑着,他觉得他有点迷路了。
他停在了圣托马斯高中旁这个名为克里斯琴斯特德的街区,驻足寻觅着路边的标牌时,他突然看到——
路边一间两层公寓楼旁,有一木制的简陋篮球架,篮球架的前面时一片粗糙的水泥地。
一个肤色略黑、实际更接近于灰色的少年人,正瞪大一双看上去十分纯真的眼睛,抱着一颗篮球,与另一位年龄较大、身体更加强壮的黑人对抗着……
秦政的眼睛,伴随着少年人的动作,也逐渐瞪圆了。
“什么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什么叫做众里寻他千百度……”
其实,秦政的想法是没错的,但他搞错了一点,或者忘记了一点——邓肯年少时,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他自己的家门口。
邓肯他爹亲手打造了一个篮球架,邓肯的姐夫里奇·洛瑞,昔日哥伦比亚大学篮球队的队长,就在家门口的水泥地上,完成了对邓肯的篮球启蒙。
所以,邓肯并不会去那些公开的露天篮球场,他要练球,就只会在家门口的自制篮球场上。
夕阳下,秦政肆意的笑着。
……
站在街边,秦政充当看客,看了一会邓肯与他的姐夫里奇·洛瑞的对抗。
他还在思考,该以何种方式切入。
就在此时,他的身后响起了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先生,你是在看我儿子和我女婿打篮球吗?”
秦政一扭头便看到了小了一号且老了一号的邓肯,从眼前这位的开场白,他就不难猜出,这位应当就是邓肯他爹了。
“抱歉,有点看入迷了。”
秦政先是道了声歉,接着就微笑着提问:“哪位是您的儿子?是年少的那位吗?”
“是的先生,年少的那位是我的儿子蒂姆,他刚接触篮球不过一年时间,现在是圣托马斯高中校队的成员。”
邓肯差不多高一时开始接触篮球,高二进入校队,只是替补。
差不多高三高四时,才逐渐成为校队内核。
而后,在一场临时组起来的友谊赛中,与当时已经成为nba榜眼的阿朗佐·莫宁对抗,征服了维克森林大学的主教练戴夫·奥多姆。
这个时间点的邓肯,应该还只是圣托马斯高中校队的替补。
“年长的那位呢?”
哥伦比亚大学算是小联盟里的弱旅,里奇·洛瑞即便是队长,也不会是什么顶顶大名之辈,秦政并不在意。
邓肯他爹瞪大了眼睛,惊讶于秦政的身份。
“北卡的助教?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邓肯他爹的第一反应是,他儿子的天赋,都已经惊动北卡这种顶尖名校的助教了?
后来一想,他儿子就一高中校队替补,怎么可能惊动北卡的助教。
秦政回道:“万圣节假期,我是来度假的,凑巧路过这里,看到令郎的表现,我觉得他很有天赋,就情不自禁的停下多看了一会。”
“真的?”
邓肯他爹一脸惊喜,象是寻求认可一般,继续提到:“他姐夫也认为,蒂姆他的篮球天赋很强,一直在劝说蒂姆彻底转向篮球。”
“转向篮球?他过去不是专攻篮球的吗?”
秦政假装不知,邓肯他爹一脸得意的介绍道:“蒂姆他曾经是全美游泳冠军……”
可说着说着,他叹了口气:“可自从他母亲去世,他就再没下过泳池了。”
“那对篮球呢,他是个什么看法?”
“暂时他还是很热爱的,但他还没有下定决心要走篮球这条路,您知道的,维尔京群岛的高中整体实力较弱,但他在这里,也就只是一个替补而已。”
说白了就是,邓肯还没有意识到,篮球场上的他,会是一个如何可怖的存在。
所以,邓肯还在尤豫,要不要彻底走上篮球这条不归路。
那么,秦政的作用就来了。
他很坚定:“那我可以给您一个确切的答案:您儿子会是篮球场上绝对的天才,他就应该走篮球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