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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破庙中的怪人(1 / 1)

万安寺,坐落于县城西北角靠近城墙的小巷尽头。

它的规模很小,大概只有杜府一个偏院那么大,供奉的佛象更是连金身都没有,完全由泥胎制作而成,仅仅是表面涂抹了一层亮色的油漆。

不过由于长期没有人维护打理的关系,这些曾经漂亮的油彩眼下已经褪色脱落,就连遗留下来的桌椅也都破破烂烂。

大殿的地面上堆放着许多被压扁的干草,俨然已经成为了无家可归者和乞丐们过夜的地方。

至于这座小小的寺院为何会荒废,杜永压根不知道,也没兴趣了解。

因为在他看来天下秃驴一般黑。

除了极少数真正意志坚定不为外物所动的修行者,其馀的僧人哪一个不是在红尘中打滚?

他们内心之中对于争名夺利和酒色财气的欲望甚至远胜普通人。

尤其在古代,许多寺院不仅会从信众身上敛财,而且还会吞并霸占周围的土地跟放高利贷。

再加之自身不事生产,简直就是社会中的吸血鬼与蛀虫。

否则历史上也不会有那么多次的灭佛事件了。

“真想不到在城内居然还有这样的地方。难怪那些街上乞讨的人天一黑就不见了踪影,原来他们还有能够遮风挡雨的住处。”

站在荒废寺院的门口,杜永仰起头瞥了一眼那块已经掉色模糊的牌匾。

通过敞开的大门,他已经可以清楚看到在佛象下边的干草堆上躺着一个身影。

确切的说,此刻整个寺院内就只有这么一个活人,其他的乞丐大概率应该都趁着白天外出乞食去了。

这倒是避免了不少麻烦。

因为要是有太多乞丐聚集于此,说不定还得掏点碎银子将他们都给打发走。

就在杜永尤豫自己是直接走进去,还是先开口打声招呼的时候,躺在干草堆上的人突然翻了个身,露出一张看上去四五十岁嘴上留着长须的男人面孔。

对方穿着一件青灰色的长衫,虽然头发乱糟糟的有些邋塌,但却并不象县城内的其他乞丐那样由于长期营养不良看起来皮包骨头。

恰好相反!

这个人的体格相当健壮,双手的指关节也略显粗大,虎口还有一层非常明显的老茧。

根据贺章的说法,只有那些常年握刀剑枪棍的家伙才会有这样的特征。

毫无疑问,眼前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乞丐。

正当杜永默默观察对方的时候,男人终于伸个懒腰缓缓睁开双眼。

瞬间!

杜永便感觉自己被两道无比锐利的目光锁定了。

尽管那双眼睛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却能产生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恐怖压迫感,就好象出鞘的神兵利剑。

可这种令人窒息的凝视仅仅持续了不到一秒钟便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上来的颓废与慵懒。

男人甚至没有去拂去身上和头发上插着的枯草,站起身漫不经心的问道:“小娃娃,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了?”

“我听说这里来了一个整日躺着睡觉不吃不喝的怪人,所以好奇想来看看。喏,我还给你带了几个包子。”

杜永故作天真举起了手中拎着的荷叶包。

毕竟他现在外表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天然就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只要不是遇到那些丧尽天良的疯子或变态,通常情况下没人会拿一个孩子怎么样。

“包子?”

男人明显愣了一下,将视线投向还在冒热气的荷叶包,随后不由得哑然失笑:“呵呵呵呵,真想不到我居然也有被当成乞丐的一天。不过现在这副样子也的确跟乞丐没有什么区别了。”

“既然您不是乞丐,那为何会跟乞丐一起住在这间破庙里?”

杜永十分好奇的打量着对方。

刚才因为距离太远,再加之里边光线昏暗,他并没有注意到男人身上那件长衫实际上已经破破烂烂,就象是被某种外力强行撕碎了一样。

不仅如此!

在对方背部隐约还能看到一个凹陷下去且发黑的手掌印。

除此之外,衣衫靴子上还有大片黑褐色疑似血点的污垢。

就这副穿戴打扮,难怪本地居民会将其当成外地来的乞丐。

毕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虽然贫穷,身上穿的衣服可能很旧且打满了补丁,但通常来说都洗得非常干净,绝不会如此的肮脏邋塌。

杜永觉得眼前这位疑似高手的家伙应该是与强敌打斗受伤乃至落败需要修养疗伤,所以才会选择在破庙里藏身。

不过男人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是径直走过来毫不客气的拆开荷叶,拿起一个热乎的包子放在鼻子前嗅了嗅,然后张开嘴咬了一口,脸上浮现出满足的表情。

“恩——不错!虽然面皮是最便宜的粗面,但馅却调的不错。而且肉皮刮的很干净,没有任何残留的猪毛。正好我也饿了,这几个包子应该能对付着垫垫肚子。”

说话的功夫,他便三两口将一个包子解决掉。

紧跟着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整整十个成年人拳头大的包子,就这样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那宛如饿死鬼投胎的吃相非但丝毫没有半点江湖高人的风范,反倒更是像饿了好几天没吃饭的乞丐。

而且吃了那么多,肚子也丝毫不见凸起的迹象。

等干掉最后一个包子,男人这才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感叹道:“这个时候要是能再有一壶酒就好了。我都好几天滴酒未沾,肚子里的酒虫已经快要造反了。”

“要不我现在请您去酒楼喝两杯,再顺便点几个下酒小菜?”

杜永试探性的主动发出邀请。

虽然他身上的钱袋里只有母亲给的三四两碎银子零花钱,但去县城里最好的酒楼吃一顿绝对足够了。

就算不够,他也可以用杜家少爷的身份先赊帐。

可男人却十分干脆的摇了摇头:“算了吧,我现在可不太方便出现在人多眼杂的地方。对了,你手腕上的抓痕是怎么回事?”

说话的功夫,他将目光投向那两个非常明显的红紫色手印。

“这个?”

杜永撸起袖子露出了骼膊上的瘀伤,不以为意的回应道:“这是刚才被一个从大牢里跑出来的官府逃犯用擒拿手捏出来的。听曹捕头说,那家伙叫汤山博,好象是聚义寨的三当家。不过他现在已经死了,被我用手肘撞断了脖子。”

“什么!你打死了聚义寨的三当家?”

男人明显愣了一下,脸上浮现难以置信的神情。

因为汤山博在他眼里虽然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角色,可能出了梅州地界大部分江湖人士连这个名号都没有听说过,但也绝不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能对付的。

即便是那些从六七岁开始就跟随父母长辈修习高深武学的世家子弟也不例外。

毕竟在十四岁以前,人的经脉和根骨发育尚不完善,即便练也只能练相对中正平和的武功。

否则要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情况下,贸然接触过于刚猛或凶险的武功,无论是走火入魔还是受伤导致经脉出现问题,后果都相当严重。

刨除极少数的疯子,没有谁会选择冒如此巨大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长辈往往都是选择先用中正平和的武功给小辈打根基,待后者心智成熟一些才会传授其真正的独门绝技。

中正平和的武功优点是可以强身健体拓展经脉。

不过缺点也非常明显,那便是修炼速度异常缓慢,并且往往缺乏爆发性的杀招。

或许对付一般的小毛贼还凑合,可对付一个三十多岁正当年,同时还有一身强悍横练功夫非常耐揍的壮汉,根本不可能占到什么便宜。

当然,如果使用锋利的兵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没错,就是我,刚才在县城大街上很多人都看见了。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

说着,杜永伸出右臂摆了一个比试过招的起手动作,故意把这个年龄段少年人特有的心高气傲展示出来。

通过刚才的接触与对话,他基本可以确定对方并不是那种穷凶极恶之辈,所以自然要摆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姿态,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真正的高手究竟有多厉害。

唯有如此才能搞清楚个人武力所能达到的上限。

当然,除此之外也未尝没有想要看看能否借助“触类旁通”天赋,在交手过程中偷学到对方的武功招式。

“哈哈哈哈!你想跟我动手?好吧,那就陪你玩玩当饭后消食了。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小娃娃究竟有什么本事。”

男人大笑着也跟着伸出左臂与杜永的骼膊靠在一起形成“缠手”之势。

这是江湖人士徒手切磋时经常使用的标准开场动作。

一般来说,当双方手臂靠在一起的刹那比试就算正式开始了。

但男人显然自持身份,所以靠上去之后并没有采取任何动作,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等待杜永先出招。

估计在他的眼中,这压根算不上是什么切磋,更象是茶馀饭后闲着没事逗孩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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