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有好几辆车追上来。
有的类似装甲车。
有重机枪。
还有改装过能架机枪的三轮摩托。
凌霄放下喷子,随手往车窗外丢了一个东西,刀疤司机没看清,不过很快后面有一辆车轰地整个炸飞上天,散化成满天片·
后面几辆车受到波及。
不约而同分开。
放慢速度。
“那是什么?”刀疤司机震惊,即使被大炮打中也没这么夸张吧?
“一个小玩意儿,不值一提。”凌霄懒得解释那是反坦克地雷,扔下去后,看对方躲开了,直接让替身白色童话搬过去一辆车的车轮下,否则造成不了那么好的效果。
“你有纳戒或者储物袋?”刀疤司机惊叫起来。
能拥有纳戒或者储物袋的人可不简单。
完了。
无论这一仗谁输谁赢。
自己都逃不了关系,他赶紧打开车上的通信仪对后车沟通:“收手吧,牢肥羊也要看对象,这不是你们可以招惹的人。”
“我兄弟死了,我得让他陪葬!”沙沙作响的对讲机里传出一个愤怒的声音。
说话间。
凌霄又往车窗外扔了一个反坦克地雷。
他丢是随手丢的,后面的车不可能再犯错误,早分开了。
然而。
轰!
又一辆车上天。
凌霄随手丢不等于白童不会捡起来将反坦克地雷送到对方的车轮底下。
刚才还着让凌霄给他兄弟陪葬的家伙,吓得赶紧改变主意,带着剩下的三辆车和两台三轮摩托车头也不回的逃跑了。
兄弟死了就死了,自己的命最重要!
凌霄稍微有点小遗撼。
怎么逃跑了?
不应该怒中加怒继续死追到底,然后一辆车接一辆车地炸上天吗?
“我会在新乡等你,外乡人,我一定会找到你!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会有一百种方法找到你,你逃不掉的!”过了好久,那个愤怒男子的声音又在车上的对讲机传出来,他表示不会放过凌霄。
“我叫徐小侠,欢迎你来找我报仇!”凌霄听了非但不害怕反而有点想笑,一百种方法?你以为你是谁,叶良辰吗?
“徐小侠,你给我等着!”对方没想到凌霄会把名字说出来。
刀疤司机关掉对讲机。
顿了顿。
忍不住提醒凌霄:“客人,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把名字告诉仇人。在新乡这个地方,有很多办法可以利用名字进行真名诅咒。当然那需要很多钱,崩大牙他可没有那么多钱,也舍不得花那么多钱慢慢诅咒你。”
凌霄摆摆手:“真名诅咒能生效,一定是被诅咒的人身上没有防咒破邪的护身符。”
刀疤司机一听给住了。
瞧你说的。
谁还不知道护身符。
问题是护身符那种东西更贵,甚至比真名诅咒还贵。
新乡。
这是一个建在废墟之中的城市。
原来应该是个高度发达的科技城市,半空中,两千多米处还残存一部分悬空城残骸,
残骸个别似乎还能用,有无数的灯光在闪铄。
地面上同样有无数高层建筑,一部分已经东倒西歪也没人清理。
完好的明显有人在使用,同样灯火通明。
马路两边。
有许多丧尸般的流浪汉在地面上演一出行尸走肉。
许多废弃汽车成了他们的临时凄息地,当然更多在那些危楼下面搭窝,密密麻麻。
路上不仅有各式各样的汽车。
还有低空飞行的悬浮车。
像气垫船那样。
但悬浮在半空二十迈克尔度左右缓缓飞行。
它们的优点和缺点一样明显,优点是极其平稳,缺点是飞得低,凌霄还没有看见有升空高度超过五十米的悬浮车。低空飞空,又慢,还是喷气式的,所以当它们飞过头顶,下面汽车的司机无不破口大骂。
“这种悬浮车最高升空有多高?”凌霄还挺喜欢这些喷式气悬浮车的,感觉它们有一种赛博朋友的粗犷美。
“小的能升到两千米高,大的八百米到一千米左右吧!”刀疤司机的答案让凌霄惊讶。
能升那么高?
那为什么要飞这么低?
可能是看出了凌霄的疑惑,刀疤司机又补充道,“一百米以下,准确来说,五十米以下是最节能和最平稳的飞行姿态,再加之这些东西都老掉牙了,会维修的人很少,一旦出事故,从天上掉下来尸骨无存。即使能及时逃生,赔偿被砸中的目标也得倾家荡产,所以新乡规定,悬浮器一律不得超过百米,否则罚款一千克黄金一次。”
“就没有富家子弟不在乎罚款的吗?”凌霄有点奇怪,你们这里应该很多这种坏二代吧?
“富家子弟人家早玩腻了这种又慢又吵还经常出故障的悬浮器。”刀疤司机吐槽道。
新乡过去最流行的是飞行摩托。
最近飞行摩托也退潮了。
开始流行改装飞翼。
当然。
新乡永久都流行的是飞马。
又难伺候又不好骑每天花费极大的飞马才是新乡真正顶层人物的玩物,普通人就不要幻想什么飞马了,将一百个普通新人人拆散成零件卖掉,也买不了一匹小马驹凌霄反而觉得又慢又吵还经常出故意的悬浮车,如果来用运兵打仗。
尤其是出现在明末崇祯十五年那种时期。
会很赞。
进入闹市区。
凌霄发现这里地方虽大但真正利用起来的大街没几条。
闹市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再隔两条街,那是满目疮到处颓壁残垣不堪入目。
“新乡建起来多久了?”凌霄好奇地问。
“严格来说超过五十年了,不过,因为需要肃清残存的抵抗分子,新乡有挺长的一段时间处于军管状态。大概三十年前吧,抵抗分子全部清理完毕了,禁制结束,新乡一跃成为附近几千公里最热闹最好玩的享乐之地,我也是二十年前才来的新乡。”刀疤司机滔滔不绝。
“你不要告诉我,你原来是抵抗分子吧?”凌霄有点怀疑。
“不是,我家虽然是本土的,但早弃明投暗了,谁会做那种脑子有大病的抵抗军。”刀疤司机对抵抗军那是不屑一顾。
“明白了,你是带路党。”凌霄终于知道刀疤司机是个什么人了。
“差不多是这样,最少我能活着。”刀疤司机能听出凌霄口中鄙视的意思。
“能说说你们星球是怎么被血堡的人入侵的吗?”凌霄有点好奇血堡的势力是怎么扩充的。
按照之前杀的那三个人。
他们在漫威世界。
可不敢做这种毁灭别人世界的事,顶多是密谋弄点珍贵资源。
这个星球,难道没有出过强大的守护者吗?而且它是怎么被血堡的人发现的呢?
刀疤司机沉默了一会,压低声音,讲述起过去的历史:“我们星球,在几百年前,据说是科技非常发达的星球,人们完全不用愁吃喝玩乐。几百年前的人能利用空气制造食物、糖、蛋白和衣物等等等等,更不要说电力这些能源了。拥有富足的生活后,人们开始追求人体自身的强化和进化,也探索外星球,甚至征服了不少科技发展相对落后的星球。”
“那怎么弄成现在这样?”凌霄越发好奇。
“据说在五百年前,人们开始分裂,一派叫做科技派,他们觉得人类应该跟人工智能、生物材料和合金机械等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全新的永生模式。
他们觉得人类应该抛弃外物,强化自身,将生命推进到超凡境界。复古派认为人类进入超凡之后虽然不能永生,也不能轻易更换身体零件,但他们觉得这样的人类才是自己,跟人工智能结合后的人类,并不一定还是人类原来的自己,极有可能是人工智能对生命链条复制后的伪人。”
“科技派和复古派干了起来?”凌霄有点明白了。
“对,双方打了三百年,难分胜负。当时虽然破坏了不少地方,但还算克制,直到一方联系上了血堡的人,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刀疤司机介绍道。
“失败的一方没有跟金宫联系上?”凌霄问。
“可能联系了,但金宫的人并没有出现在我们的历史中,血堡的来人过于强势,反客为主,后面两百年几乎是两派一边合作一边相互拖后腿,共同抵抗又经常出卖对方。在混战了两百年后,残存的抵抗分子彻底消亡。数百年的混战,这个星球也破坏得差不多了,
所以原来极其繁华的圣地,如今的新乡,才会是这个模样。”刀疤司机挑了挑眉头。
“是挺可惜的。”凌霄觉得这么繁华的城市破坏成这样让人有点曦嘘。
“我倒觉得,如果它不变成这样,我也没有资格在乡下来到这里。”刀疤司机却耸了耸肩。
本来凌霄不想给黄金的。
有实力。
坐个霸王车怎么啦?
不过他想了想,还是丢给对方一根百克的金条作为车费。
就当他是过地图的npc好了,至于损失的黄金,可以跟新乡这里的高层大人物要。
落车。
凌霄住进一间圣地落日大酒店。
这里面跟刀疤司机路上说的一模一样,只要有黄金,人类能想出来的服务都有,想象不出来的服务它还有。凌霄内心好奇,可是不敢真的点,他怕会成为诸天万界的笑话。打发掉服务员,凌霄整理了一下三位血堡时空强盗的遗物,暂时用不上的先收起,桌面面上只留下地图和武器,一边研究那支激光手枪,一边尝试用脑海中的小地图来对比现实中的地图标记。
很快有了新线索。
他发现自己的小地图上,出现了那三个时空强盗的老巢。
那是掩藏在一幢残破大楼下面的地下工程,最深处足有千米。
凌霄决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
怎么做到这一点呢?
简单。
只要将看见自己的人全杀掉就可以了。
等凌霄杀了三百多个血堡的守卫,来到一间地底实验室,看见那个巫师打扮的小boss
时,对方竟然说:“欢迎你,年轻人,我好久没有看过象你这么大胆的年轻人了。”
“我以为我的潜入计划是天衣无缝万无一失的,没想到还是被你发现了。”凌霄叹息。
“你的脸皮真厚,我活了一千三百五十七年,如果我的记忆力还没有老糊涂的话,我想我应该没有看过第二个敢大摇大摆自门口走过来,光明正大地杀死守卫,还理直气壮站在我的面前,说自己是潜入的对手。”巫师忍不住吐槽。
“厚吗?我觉得还好吧!”凌霄看见对方髅般的枯瘦脸颊,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他忽然觉得脸皮厚一点似乎挺好的。
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来的?”巫师深呼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