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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列祖列宗在上……(1 / 1)

赵云没有机会单挑五十个斥候。

因为张飞抢风头,迫不及待地冲了出来,然后是黄忠,再后面是换了一杆白杆枪的秦良玉。

张飞不管别的。

策马直奔那个白甲兵。

黄忠则施发连珠箭,每次一开弓就是三支箭,精准像咬人的箭雨,将这帮斥候射懵了。当然更莫明其妙的是黄忠,因为他发现敌人开弓与自己对射,竟然纷纷下马,以增强精准度,他们似乎没有想象中那样擅长马背上的骑射。

而且他们的大弓力量虽强,但不太合适在马背上开弓射箭?

“这些是骑马、披重甲、射箭很准的重步兵。”这个结果后有点哭笑不得,

你们大明军队就是输在这样的一支部队手中?

不过想一下。

也正常。

毕竟土兵能身披重甲就已经赢了一大半。

“跟虎豹骑相比,蛮夷的重甲更优,射箭不相伯仲,一方不仅有箭且有弩,一方大弓重箭,然后都挺准的近战方面虎豹骑更胜一筹,只不过这些蛮夷似乎更擅长步战而不是骑战?”赵云得出的结论是这帮斥候不太象正规士兵,军阵合击没有虎豹骑那种严格训练的默契,却更擅长小范围几人以内的那种战术配合,这些斥候更象明军那些精锐家丁,

实力挺强却不是正规土兵打法。

赵云认为如果数量更少的情况下这些满清斥候能赢虎豹骑。

尤其是百人以下的战斗。

反之。

如果是百人以上对打。

虎豹骑能通过军阵合击之力取得胜利。

“有点怪,但还挺厉害的,就是不知道这样的蛮夷精锐,到底有多少人。”赵云同样觉得重甲的优势太大了。

发疯了那般冲上来围攻赵云的斥候惊恐的发现。

这个人围攻不得。

越多人围攻。

竟然对自己的伤害越大。

他们冲锋按照过去的惯用战术,在没有接近就抄起手斧、铁藜等等劈头盖脸的扔过去。

然后发现扔过去的手斧铁藜流星锤这些东西全让对方用矛尖挑了回来,还没接战,

已方已经里啪啦的落马一批人。

好不容易冲近。

这个人还能以武器借力反击,速度快得不可思议,更恐怖的是能左右双持武器,动手杀人跟割草一般·

不过杀人最多的不是赵云。

而是黄忠。

所有下马射箭的都让他给射死了。

身披重甲对他意义不大,只要不会躲箭挡箭,身披重甲同样是个靶子。

毕竟重甲再能保护。

也得留出眼睛的位置保持视野。

一句话,黄忠射击目标全凭自己的感觉,不在乎对方是什么目标,但凡没有感知危险进行本能躲闪的都必死无疑。

张飞杀得不多,但他抢在赵云之前,一蛇矛捅死了那个白甲兵,以偷袭的姿态抢到了最有价值的那一个。那个白甲兵死得不明不白,他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能从背后一矛将身披三重甲且穿看丝绸的自己捅穿。

两个斥候想抢回白甲兵尸体。

却被黄忠射死一个。

跟张飞错身而过的秦良玉抓准时机,以白杆枪将另一个捅下马。

她只来得及杀这么一个,剩下的能跑的全跑了,没能跑的要不被黄忠射杀了,要不是被赵云打断手脚落马成了俘虏。

明军勇卫营看见了如此畅快淋漓的大胜。

疯狂欢呼。

飞艇上的朱元璋看得嘴角直抽搐。

世间真有万人敌。

原来以为常遇春那种冲阵打法,已经是绝世无双,没想到张飞赵云黄忠他们更加夸张“像桓侯、子龙将军和黄老将军这种上阵,不知还有谁能敌得住!”朱棣心里羡慕得不行,要是我手下也能有几个这样的万人敌,那该多好,我要替爹和大哥打遍全世界,谁敢不服,我打到他服为止。

“若纪律严明的军阵集结,纵然万人敌也无法破阵的,对方只是小股斥候,并没有真正发挥军阵之力。”刘备安慰朱棣一句,我还羡慕你们后世有火炮呢。

有火炮。

什么军阵都白给。

这,也可能是后世放弃了大规模军阵改为散兵游斗的原因吧!

朱元璋是打惯仗了的马背皇帝,自然懂得这些。

懂归懂。

但还是羡慕刘备有五虎将。

大炮是厉害,但五虎这种万人敌出现在战场,太帅了,谁家土兵能拒绝一个强大的主帅?

斥候逃回去后。

阿巴泰得知消息后大怒。

他马上提兵来攻,更让他耻辱的是,对面的明军竟然出关接战,并不龟缩防守,且数量只有一万上下。

“明狗以一万敌我军六万,竟然出关跟我大清八旗野战?”阿巴泰气得眼晴都红了。

虽然他看见了界岭口上空有个悬浮的巨大飞艇。

疑似妖魔之物。

可他心里非但不害怕反而爆发出一种贪婪。

这个妖魔之物若能落入自己手中,那是泼天功劳一件。

你们明狗以为凭个会飞的妖魔之物就能打赢我们,还敢出关跟我们野外置战,简直痴心妄想!

阿巴泰一边命人于阵前斩杀逃跑回去的斥候,以震镊全军;一边让随军的萨满作法,

用长生天的力量压制邪神妖魔。

等作法完毕。

再命令前军出动。

他要生吞掉出关接战的明军。

周遇吉之所以派勇卫营出界岭口与八旗为首的满清大军进行野战,那是因为种花家友好交流团指挥雷力行的一番话:“你们明军无论装备好到什么程度,后勤保障到什么程度,只要没有军魂,那么永远称不上强军。

你们要想脱胎换骨,必须创建起一种自信。

那就是召必来,来必战,战必胜!

一支军队。

无论身处任何环境,无论使用任何武器,无论条件有多少的艰苦和恶劣,都可以战胜敌人!

这样的军队。

才是合格的军队。

至于更加优秀的军队光靠打胜仗还远远不够,优秀的军队要做到思想上的转变,要做到与人民永远团结一致,知道为谁而战,知道什么是人民子弟兵,知道什么是正义之师威武之师,拥有这种真正荣誉的军队才是世间最优秀的军队!”

周遇吉听完这一番话,感觉整个人的思想都升华了,格局瞬间打开。

是的。

一支军队如果只会防守的话。

那么它再强大,也不过是一个自我欺骗罢了。

勇卫营要想脱胎换骨,铸造军魂,那么必须从第一步,创建无论与谁交战,都能战而胜之的绝对自信开始。

另一边。

孙应元带着几百人在喝酒。

这些是京师的死囚,自愿来送死的。

他们听说为大明杀建奴可以赎罪,功劳大的还可以转世当仙使,这一下他们可激动坏了。

砍头是死。

跟敌人同归于尽也是死。

何不将功赎罪呢?要是干了一票大的,能转世当个仙使,那得多么美好。

如果没有炸弹背心这种东西,光靠他们自己的能力,其实杀不了敌人。他们其实也有这种自知之明,战场之上,他们这些偷鸡摸狗的垃圾只会被敌人虐杀,拼命也没用。

但有了炸弹背心。

这完全不同了。

力量技巧不足杀不了敌人,但能冲进去自爆就能杀敌,这谁不会?

“喝过这碗酒之后,之前的种种一笔勾消了,你们不再是罪犯,我们也不再是督战兵,你们好好上路,下辈子当个好人,大明欢迎你,你们要有功劳,转世当上了仙使,不要忘记回来伸手拉我们一把。”孙应元再敬跟死囚一碗酒,这些仙酒度数很低,还是甜的,好喝得不行,死囚们觉得喝过它这辈子死也值了。

“孙将军,放心好了,我们不给你丢人,保证给你一个大功。”

“我要转世当上仙使了,第一个回来给你报恩。”

“列祖列宗在上”

“爹娘,孩儿不孝,以前孩儿不争气,这回,孩子要给你们争回一口气!”

死囚有最后几分钟的时间。

有亲人的。

对着仙使的镜头说点告别亲人的话。

没有亲人的也给祖宗磕几个头,免得下去之后祖宗生气。

“你们记住了,自己按下自爆杀敌的有全部功劳,死在路上,需要我们后方按响的,

只有一半功劳,至于胆怯逃跑回来被军法从事的,非但无功不能洗脱过去的罪过反而增加逃兵之罪,你们要牢牢记住。”孙应元再次叮瞩。

死囚们纷纷点头。

这个重要的事情他们哪怕死都不会忘记的,毕竟关乎到能不能转世成仙使。

“每人一身衣服一双鞋子一个盾牌,你们这帮垃圾,够可以了,许多地方的军户上战场还没有鞋子穿呢!”给死囚们发装备和穿炸弹背心的亲卫,其实带点羡慕,这帮垃圾是捡到了大便宜。

本来应该砍头的货色。

现在有机会转世成为仙使了。

这种好事,不知道多少人想要都没有机会。

“谢了兄弟,我要转世当上仙使,就回来娶你妹,让你妹等我一下。”

“滚!”

阿巴泰那边大军开始出动。

对付明军,他太知道该怎么打这种对手了。

明军唯一依仗是火和火炮,但两者的质量都不行,而且士兵完全没有士气,远远没到距离就放,打不透八旗的重甲,只要冲近一接战,敌人就会瞬间溃败,四散奔逃—

当然最开始是需要盾车开道的。

得扛过炮击。

于是。

无数的大型盾车被奴隶推动着缓缓向前,包衣挥舞着鞭子驱赶他们,八旗跟在后面,

以盾车护着身体,伺机冲入敌阵;蒙古八旗骑马在两侧掩护射击,随时冲锋,进一步破掉明军的阵形;汉八旗则分出一部与明军火对射,一部分则以火炮压制明军大炮。

明军一般在两百步外放。

能进两百步的都是精锐。

能进百步才放统的。

百中无一。

阿巴泰太懂得明军是什么水平了,只可惜,拥有丰富作战经验的他,今天遇到了一支经过训练后变得无比陌生的明军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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