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1)

东星的人早就厌倦了穷日子,要是能拿下屯门,就能开ktv、酒吧,弟兄们也能尽情享受。

想到这里,花仔毫不犹豫转身去召集人手。

雷耀扬胸有成竹,相信这次与洪兴合作一定能实现野心。

初到港岛就能拿下屯门,也算立下第一功。

夜幕降临,东星堂口聚集了近两百人。

这些人穿着各异,吵吵嚷嚷,龙蛇混杂。

有的染着黄毛、身穿黑夹克,一副混混模样,手里拎着,气势汹汹。

花仔扫了一眼,汇报:“老大,人都齐了。”

雷耀扬毫不拖沓,下令:“上车,去屯门!”

话音一落,众人争先恐后挤进面包车。

一辆接一辆启动,朝屯门驶去。

望着车队,雷耀扬十分满意。

这次东星出动大批人手,一定能打新洪兴一个措手不及。

雷耀扬拨通了大头的电话,那边很快接起,他直接说道:“人手已经备好,今晚行动。”

大头淡定地回话:“洪兴的人也在召集,随时能一起打进屯门。”

雷耀扬心里更有底了,感觉这次行动胜算不小。

他接着建议:“东星打屯门东边,洪兴打西边,两边一起上,新洪兴肯定反应不过来。”

大头稍作考虑,没有反对,应道:“好,就这么定了。”

挂断电话,大头面前已经站了两百多号西装笔挺的小弟,个个眼神锐利,气势十足。

他们穿着整齐,队伍一致,比雷耀扬那边的手下看起来专业多了。

大头不多废话,高声命令:“拿上武器,出发!”

众人齐声答道:“是!”

手下们有条不紊地从桶里拿出西瓜刀,随后一个接一个登上大巴。

每个人右臂上都绑着红色带子,免得和新洪兴的人搞混。

一辆辆大巴驶向屯门,今晚注定不平静。

大头坐进奔驰车里,嘴角一翘,眼中露出狠劲。

他打算借这个机会压住新洪兴的势头,让他们知道港岛只能有一个洪兴。

此时,西区龙门饭店灯火通明,生番包下整个饭店,摆了七八桌酒席。

他穿着大红袍,头发染成刺眼的黄色,样子有些不伦不类。

生番欺软怕硬,胆子也不大,没想到自己也有今天。

江湖上常说三大喜:升官、发财、老大死。

他对自己大哥恐龙的死并不伤心,既然蒋先生选了他,从今往后,他就是屯门的掌舵人,再不用看死人的眼色。

生番在屯门混了多年,身边围着一群跟他关系铁的兄弟,大家一致推他做屯门堂主,这让他喜出望外,特地摆酒庆祝。

他兴奋地站起来,拿起一瓶啤酒,高声笑道:“今天我上位,能当上屯门堂主,全靠各位兄弟抬举。

大家尽管吃喝,所有账算我的!”

话音刚落,身边的小弟们纷纷起哄:“大哥真豪气!”

“生番哥做了屯门堂主,我们做小弟的也跟着沾光,以后可以横着走了!”

几个小弟边说边搂着身边的女孩大吃大喝。

对他们来说,跟了生番就等于攀上高枝。

生番手里拿着一叠红包,一个个发下去:“来,这是给你们的。”

小弟们接过红包,连声道谢:“谢谢大哥!”

虽然生番自己本事不大,但他有一帮忠心的手下,靠的就是肯花钱、懂拉拢。

他眯着眼,想到以后当上屯门堂主,日子要多风光有多风光,早把恐龙的死忘到九霄云外,一点防备心都没有,只顾着庆祝。

蒋天养叮嘱他守好屯门的话,他也全忘了。

毕竟屯门是新洪兴清一色的地盘,全是他的人,谁敢来这里闹事?

只要稍微小心点,就不会像恐龙大哥那样出事。

想到这里,生番更加安心地庆祝,根本不怕有人上门找麻烦。

他随后招了招手,叫来心腹小雨。

小雨恭敬地问:“生番哥,有什么吩咐?”

生番豪爽地说:“小雨,今天一定让兄弟们玩得尽兴,吃好喝好,晚上再去ktv唱歌,放松放松。”

小雨一听,满脸堆笑,赶紧奉承:“生番哥真大方,我这就去通知兄弟们。”

说完,他马上把这好消息告诉了大家。

这帮人本来就常跟着生番吃喝玩乐,玩得很放纵。

不得不说,生番很会收买人心。

刚当上屯门话事人第一天,就大摆宴席,拉拢小弟。

他也担心像恐龙那样身边没人护着,最后出事。

现在他身边随时跟着五六十个兄弟,还怕洪兴的人?简直是笑话!

当晚的主角生番打算不醉不归。

直到深夜,众人才吃饱喝足,动身前往屯门最高档的新月ktv。

这地方消费高昂,但毕竟在屯门的地盘上,做生意的老板都要给生番几分薄面。

他订了最大的包间,带了不少漂亮女孩,准备尽情狂欢。

为让大家喝得尽兴,他又叫了十几箱酒犒劳兄弟,一群人闹到十一点左右才散场。

此时屯门街头已冷冷清清。

生番领着五六十个喝得醉醺醺的小弟走出ktv,个个脚步踉跄、浑身酒气。

谁知刚踏出门口,洪兴的人马已经杀到屯门。

大头早就掌握了他的行踪——生番这样大张旗鼓地庆祝,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就在生番一行人现身之际,几辆巴士猛地停在ktv门口。

车上涌下一群穿西装、提西瓜刀的小弟,领头的正是大头。

大头一眼锁定生番,嘴角浮起冷笑。

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来就撞个正着。

他二话不说,厉声吼道:“砍了他,上!”

身后的小弟齐声呐喊:“杀!生番别跑,今天就要你的命!”

众人如饿虎扑食般冲向生番——只要拿下他,西区便是囊中之物。

生番抬头看见洪兴的人挥刀冲来,瞬间脸色惨白,冷汗直冒,酒意也醒了大半。

他完全没料到洪兴竟会悄无声息地杀到屯门。

身边的小弟也吓得魂飞魄散。

面对黑压压的对手,又手无寸铁,哪还有反抗的念头?

生番见势不妙,慌忙大喊:“拦住他们!”

他一把将心腹小雨推上前抵挡,自己转身就想逃——他知道对方是冲着他来的,一旦被抓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可生番的手下也不傻,见洪兴人马精锐,谁都不愿送死,纷纷四散逃窜。

除了小雨等几个死忠勉强挡在大头面前,其他人早已逃之夭夭。

但小雨几人既没武器,又醉得东倒西歪,哪挡得住洪兴?转眼就被砍倒在地。

其他逃跑的小弟也因酒精作用,浑身发软,没跑多远就被乱刀砍翻。

大头死死盯住生番,绝不肯放过——只要解决生番,屯门便群龙无首,这块地盘唾手可得。

生番抱头鼠窜,一头钻进小巷,不敢回头,只听见身后喊杀震天。

大头眯起眼睛,对身旁小弟下令:“绕前面堵住他,别让他跑了。”

小弟应声道:“是,大哥!”

洪兴的另一批人迅速赶往前方巷口围堵,大头则继续紧追不舍。

生番早已失去冷静,慌乱中只顾往前狂奔。

若他利用对屯门地形的熟悉,或许能甩开大头,可惜他不过是个没脑子的混混,危急时刻早已六神无主。

大头紧随其后,丝毫不给他喘息之机。

生番跑到一个岔路口,已筋疲力尽,大口喘气,双腿沉重如灌铅,却不敢停下。

他知道,停下就是死路一条。

他刚要往前冲,却见前方涌出十几名西装小弟,手持 ,早已挡住去路:“生番,别想逃!”

生番脸色大变,急忙想掉头后退,却见一道身影从暗处迈出,一脚狠狠踹向他的腹部。

“啊!”

生番来不及反应,被这一脚踢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口吐鲜血,蜷缩如虾,痛苦地半跪在地。

来人正是大头。

他走到生番面前,神情冰冷,不屑地啐了一口:“跑得倒挺快。”

生番仰头看着身高接近一米九的大头,眼中写满惊恐,低声下气地求饶:“大头哥,求求你放过我!我是被新洪兴骗的,只要你饶我一命,以后我全听你的,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我愿意加入洪兴,做你的小弟!”

此刻的生番就像一条乞怜的哈巴狗,卑微至极。

他还不想死,只能拼命讨好大头,希望对方能放他一条生路。

大头听了却一脸不屑,他最厌恶的就是叛徒,脸色陡然变得凶狠,怒骂道:“废物!洪兴不需要你这种人!”

话音未落,大头猛地握紧拳头,重重砸向生番的脸。

生番来不及反应,就被一拳击中太阳穴,剧痛之下瞬间瘫软倒地。

伴随着清脆的骨裂声,他头骨碎裂,当场丧命。

生番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当上屯门堂主的第一天,竟成了他的死期。

大头根本没把生番放在眼里,这种角色不值一提。

现在最重要的事,是拿下屯门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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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东区的一处烧烤摊边,不少新洪兴的小弟聚在一起庆贺,他们喝着啤酒、吃着烤串。

这些人本是生番的手下,被安排在屯门留守,听从蒋天养的指挥。

但今天是生番当上堂主的日子,他们不愿一直守在地盘上,根本没把蒋天养的警告当回事,纷纷跑出来聚餐。

“大哥们都去唱歌了,就我们留在这里!”

“我看新洪兴的龙头也太怂了,屯门能有什么事儿?”

几个小弟低声抱怨,没跟着生番去唱歌,心里很不痛快。

在他们看来,屯门内外都是新洪兴的人,没人敢来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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