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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落荒而逃(1 / 1)

在准备收拾收拾心态回去省城的时候,我遇到了一股神秘的力量,差点把我嘎了好家伙,这世上有很多东西神秘莫测,你是看不懂的。

那是有一次干毛猴让我去帮他上课,那时候他们那个专业不知怎么还有游泳课,你懂的,干毛猴纯粹不会游泳而且上次在泳池被造浪打下去喝了几口,对这个玩意深恶痛绝,但是好像没法旷课,就让我顶替他拿学生卡去凑合一堂——我俩长得根本不像,他要是有我那么英俊做梦都得笑醒,不过据说也没人看,所以我就去了——那时候他们一个专业有个班花叫秦明星,长得非常漂亮,我好几次过去搭讪都被她吐口水赶走,所以我也想去泳池看看秦明星美丽的躯体——去了就忘掉了,我非常喜欢游泳,游起来就把其他一切都忘了,结果是痛痛快快玩了一节课,出来以后才想起来忘了看秦明星的大腿,跑过去跟人家说‘麻烦你撩起裙子给我看看腿’,结果被秦明星挥舞着拳头追了二里地。总之,白天我去帮干毛猴上了课,晚上干毛猴就请我喝酒,那天我喝多了去放水的时候跟一哥们儿拌了几句嘴,类似‘你瞅什么瞅你咋地’这类,我既然答应了骆媛注意点少打架,也就不好上去动手,就回来餐厅告诉干毛猴让他去揍那小子——我自己不能揍,干毛猴揍,你总不能说我打架闹事吧?干毛猴一米六五九十来斤,看着非常容易挨欺负,结果这货是个大猛男,二话不说过去把那小子打倒在小便池里,打倒了我俩哈了口痰吐在那小子身上掉头就走。

这个小子叫华西,是个藏族同胞,当晚他就叫了另外一个藏族同胞叫柴桑的过来讲理,因为我和干毛猴都喝多了,讲什么理直接就打,又把华西和柴桑给揍了这下子捅了马蜂窝,藏族同胞们非常团结,一般人惹不起的,当晚来了大概三十来个人把我和干毛猴一顿痛打——这倒没啥,毕竟我们也打人家了,但是藏族同胞的揍跟我们汉族不太一样,他们是那种打牲口往死里干的打法,后面我好不容易找了个空给别人求饶道歉返回宿舍(我们挨打是在楼道)拿了干毛猴平常玩的一把蝴蝶刀(也就是甩刀)出去准备捅人——来嘛,你如果就是揍一顿解解气揍就揍吧,大家都是年轻人还不就是打来打去,但是你想活活把我打死那不行,刚一波吧——

我去捅人的时候没想那么多,把刀子藏在身后直接就捅,结果吧,藏区里有高人。那时候他们那一帮藏族同胞里带头的那个大哥叫扎让,这哥们儿其实是藏区特种部队里出来的,家里非常有钱,当时已经三十七八岁,在部队服役了十来年,现在调回来在大学里接受教育,准备走政治线路。那时候我经常看见他,非常牛批,成天骑着一个哈雷摩托在校园里跑来跑去,车座上载着的姑娘几天一换,一概都非常漂亮。我和小年轻们动手的时候人家不稀得掺和,只是站在一边压阵,现在见我藏了刀子要捅人,非常快的一把就把我手腕抓住嘎巴一声卸脱了关节,伸手捞住我掉下去的刀子,往我肚子上就戳——得亏查理哥虽然成天装大象,其实腰身很软长袖善舞,猛地一扭躲开了内脏,刀子只是挑破了皮——

唉我真的是,每次我一想耍刀子就有部队的人教育我,也不知道这是咋回事,以后我就应该耍棒子——我那时候心想。

所以这个事就这么结束了,我喝着青稞酒,扎让又在我肩膀拍了七八掌——他本来是夸我这人有意思的,结果拍得我跟米娜见面的时候肩膀上还有淤青——大家喝了一泡酒喝到早上七点多,扎让带我过去校医务室打了个夹板,告诉我手腕半个月以内尽量别动,然后下午的时候我买了回西安的火车票屁滚尿流就跑——那时候兰州回省城没有直达,都得去西安倒车,发小那天又跟骆媛鏖战去了,听到我被人收拾他还要去报复呢!

这也验证了我那个人不能太得意的理论,别以为学校里的学生就好惹,确实,大部分时候别人都打不过你,但是,因为你自己已经很厉害了,遇到的能收拾你的人炮制你的手段只会更厉害——你对别人拳打脚踢,就一定会有人能卸你关节扎你内脏,你没有任何办法——所以,这种事还真就得尽量少做,活活被人打死肯定是极端痛苦的,你老是惹是生非迟早就会被这类事报应在身上——以后打别人嘴巴以前先把逻辑关系捋顺吧,值当不值当,危险不危险,你愿意不愿意心甘情愿承受那个后果——完全不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情绪上来了该打还得打,但是,古尔丹,你愿意承担那个代价吗?

想一想啊大哥,你又不是傻瓜,撸别人嘴巴以前稍微想一想有那么难吗?嘴巴贱去骂人也是一个道理,稍微想一想,没那么难的

你要说我从什么时候开始认真控制自己的言行,大概也就是这个时期。过去混社会的时候只不过是小打小闹的那种控制,隔几天总要放任自己胡作非为一把,这次的经历让我真心觉得害怕,因为在别人眼里我就是蝼蚁,或者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吗喽,杀了我也没什么大不了,扎让可以很轻松地处理掉后续的所有麻烦,我相信他扎我时候那个坚定的、不屑一顾的眼神一定是绝对真诚的——我想让他觉得我是个人,是一条生命,我还得努力表现才行

怕了你了好吧,从那以后我真的再也没去过兰州,真的是害怕了,再也不想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了——我说了,事情发生的时候你绝对不要害怕,没啥卵用,但是事后一定要认认真真去害怕,不然你下次还敢。

我就是一个不求行的小青年,我还是老老实实回去读书吧,就当去蹲监狱了,把自己的脾性磨一磨,不然迟早还会遇到兰州时候的事。那时候临上车发小给我买了二斤手抓羊肉俩瓶白酒,我上去以后本来是要直接吃喝的,但是看到有一个回族大姐大概四十多岁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没有座位在走廊站着,就把我的座位让给她,自己去车厢的连接处找了点纸垫着坐下来,用双肩包当桌子,左手扒拉着开始大吃二喝——右手不是被人家扭脱关节还打着夹板呢么——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那时候仗着年轻也不把十几个钟头没座位当回事,我有钱,但是绝对不会去补卧铺,我怕把自己惯坏了,吃点苦受点罪真没什么大不了——吃喝完了收拾过垃圾往角落里一靠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已经到了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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