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程烟晚(1 / 1)

夜幕低垂,月色正好。

街上的面包店正在撤档,那奶油的气息散入夜风,让整条街都跟着香甜起来。

何序和程烟晚,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

这两个人都是高挑身材,连步速都同步的可怕。走在一起有种莫名的cp感,引得路人频频注目。

“不用怕韩媛,她家境没她自己吹的那么邪乎,就是个小流氓而已。”

何序思索了一下。

“总之,如果她接下来再搞事,你就打我的手机,号码我已经给你了。”

“好。”

程烟晚披紧了身上的校服——

这件校服是何序的,她的t恤被韩媛泼湿了,于是何序就把自己校服给她披上了。

扭过头。

程烟晚偷偷看了一眼何序棱角分明的侧脸——这个男生有一双又大又漂亮的双眼,让人过目难忘。

“何序同学,我会想办法报答你的。”

“没有必要。”何序不在意的摆摆手,“是你自己争气。”

他这是实话。

如果刚才程烟晚不敢打韩媛,那他会转身就走,让事情就到这里。

更不会提什么“有事你来找我。”

一个不敢捍卫自己的人,并不值得拯救。

上辈子,何序见过孩子被杀却为了几十万跟歹徒妥协,死活不起诉的父母。

也见过为了一个不认识的民工坠楼,不顾死亡威胁和百万封口费,坚持报道的良心记者。

这世上什么人都有。

而何序始终觉得,自助者,天助之。

他帮程烟晚的原因只有一个——

这女孩值得他帮。

沿街的店铺正在打烊,不远处写字楼大厦的灯火也在逐渐熄灭。

这个城市喧嚣了一天,终于要迎来了暂时的沉睡。

两个人并肩走着,脚下的路,也从水泥路面拐到了一片坑洼的土路上。

“快到我家了。”程烟晚一指前方,“就在那。”

何序顺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路尽头是一片乱糟糟的低矮群租房,时不时还传来狗叫声,典型的城郊结合部风貌,灯都没亮几盏。

这种地方舒适与否已经不是重点,重点是安不安全……

何序有些感慨。

一中一直都有传说程烟晚父亲早早去世了,而妈妈则得了一场大病,恐怕也就是个时间问题。

但很奇怪。

程烟晚的气质,并不象那些被贫穷,疾病折磨的没有还手之力的人。

何序从她脸上看不到绝望,麻木,挣扎。这个女孩清清瘦瘦,仿佛能被一阵风吹倒,但她的眼里却满是斗志。

“我很佩服你。”

看向她精致的眉眼,何序忍不住道:

“从高一开始,你一直是年级第一,从无例外。”

“这非常了不起,尤其是在这种浮躁的时代。”

“是吗?”程烟晚撩起耳边的发丝,睫毛轻颤了两下。

“我并不觉得。”

抬起清澈的眼眸,她看着夜幕里的闪铄的星星,似乎有什么不吐不快,但欲言又止。

良久。

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何序,如今这个时代,还死脑筋的学文化课,你觉得这是不是一个笑话?”

“当然不。”何序诧异看向她,“这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真的?”程烟晚仿佛被这话鼓励到,眼中顿时流露出一种振奋的神采:

“其实我也觉得,努力学习还是有用的。”

“我知道这个时代大家都以觉醒者为尊,凡事都要用拳头说话,好象只有没办法的loser才会去考试。”

“可是我觉得说到底,觉醒者占全体人口的比重,也就是1左右啊。”

“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该只有战士吧?”

“科学家呢?医生呢?程序员呢?建筑师呢?这些人难道就没有意义了吗?”

“明明这些芸芸众生,才是这个社会的基石。可现在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在是否能觉醒上,仿佛不能觉醒的人生,就等于彻底失败。”

“没有人学习知识了。”

“我,一个每天在图书馆勤工俭学,周末去做家教,闲遐时间全都用来照顾瘫痪妈妈的人。”

“竟然可以不停蝉联年级第一——这不诡异吗?”

“何序,我觉得这不是我厉害。”

“是这个社会整个都病掉了。”

也许是心里憋了太久,从来沉默的程烟晚,一口气说了好多。

而说完这些,就仿佛解脱似的,她轻轻吐出一口气。

惊讶的看着程烟晚,何序停下了脚步,眼里是不掺假的欣赏。

如果说,敢打韩媛让他很欣赏,而刚才这番话,则使他对程烟晚的评价又上了一层楼。

这个女孩真的很有见地。

其实何序也觉得,蓝星的社会现在确实有点畸形了——

明明只有很少人能觉醒串行,但大多数人都放弃了传统知识体系,全部押注觉醒这件事上。

代价就是搞科研的越来越少,技术产业不停瓦解,科技不停倒退。

是的,觉醒者可以保护人类,但他们不可能撑起整个人类。

就象程烟晚所说,所有觉醒者加在一起,在人群也就占个1而已。

而且觉不觉醒,觉醒成什么,也根本不是大家能控制的,这就是一个典型随机事件。

那为什么全社会不把时间,都用在能控制的事——比如学习传统知识上呢?

这才是大家能左右的啊。

“何序,你知道的。”

深吸了一口气,程烟晚轻启朱唇,眼神熠熠的看过来。

“我家很穷,攒不出20万买药剂,注定没什么机会成觉醒者。”

“甚至我都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攒够给我妈治病的钱。”

“但我还是会学习,非常努力的学。”

“人,一定要努力。”

“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境况,只要我自己不放弃,就没有人可以打败我。”

她越说神态越坚定,眼里仿佛有璀灿的星光。

“很久以前,有个人和我说过,无论遇到什么糟糕情况,都要勇敢一点。”

“要对自己说,会有戏的,会熬出来的,会成功的。”

“他的话,成了我的人生信条。”

“每次遇到什么过不去的事,我都会提醒自己。”

“要战斗。”

“要一直战斗。”

“要相信光!”

风吹起程烟晚浓密乌黑的长发,将她的发尾划过何序的脸颊。

“何序,今天谢谢你帮我。你不用担心,我才不在乎那个韩媛……”

“我和命运撕咬了这么多年, 韩媛她算老几啊?”

“没在怕的。”

何序不说话了。他默默注视着眼前这个清瘦的绝美女孩。

路很黑,照明不好,但此刻,他却觉得程烟晚在发光。

这是一个强悍的灵魂。

而他,无比赞同她刚才那番话。

人,就是要战斗。

哪怕情况无比恶劣。

恶劣到你已经站到了全人类的对面,成了一只灾厄,也要继续战斗,绝不认输。

什么觉醒者,什么异管局。

没在怕的。

“程烟晚,你让我刮目相看。”

眼睛里泛出异彩,何序忍不住道:

“以后,我罩着你。”

这话一出口,他才反应过来,有点扯了……

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当年的警界精英了。

他只是一个自身难保的灾厄。

朝不保夕,人人喊打,说不定明天就被抓住处死了。竟然还大包大揽要保别人?

有点搞笑了兄弟。

何序连忙笑着挥挥手,示意刚才这只是个段子。

然而。

对面的程烟晚却突然抬起头,眼睛亮亮的盯着他。

“这话可是你说的!”

“话出了口,就象铁水凝成钉子,回不去了。”

“啊?”何序不禁哑然失笑。

我就随口一说,这怎么还被你赖上了呢?

“行吧。”

“既然回不去,那就不回去了——”

“以后,我罩着你。”

程烟晚也笑了。

她的笑,好象三月春风里,溪水边探出的那枝娇柔的桃花,美艳绝伦。

笑完后,她有些别扭的扭开头。

仿佛是在惊讶,自己怎么和一个陌生人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最后还用了这种耍赖的口气。

而对面的何序更惊讶——

全校不都说程烟晚面部神经受过损,天生不会笑吗?

这怎么笑的如此动人呢?

“就送到这里吧——这路前面都是水坑,你别再送了。”

停下脚步,程烟晚盈盈转过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长发。

何序看着她的美眸,他其实倒不在乎什么水坑弄湿鞋。

但他猜,程烟晚应该很在乎自家里的窘境被看到。

于是,他点点头。

“那我就不送了。”

“明天见?”

“好。”程烟晚看着他,眼眸温柔如天上的圆月。

“明天见。”

……

何序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夜里11点了。

他本想洗洗睡了,可却收到老妈的短信,让赶紧收拾一下屋子——

小姨后天就到!

这消息听得何序以手扶额……

但也毫无办法,只能撸起袖子开始大扫除。

他家是个很小的一居,杂七杂八的东西一箱又一箱,堆在墙角简直象个垃圾场。

何序搬开那些箱子,耐着性子开始玩断舍离。

同时,他也很“偶然”的发现,卧室,卫生间,客厅里,多了三个窃听器。

安的位置都非常常规,不是床底就是马桶水箱后面,毫无创意。

他只当没看见,接着拾掇那些收纳箱。

这些箱子里有老妈换季的羽绒服,有老爸的木工工具,甚至还有他小时候的破烂玩具。

何序小时候特别喜欢奥特曼,这堆玩具有一大半都是掉了骼膊腿的奥特曼。

剩下就是缺了轱辘的四驱车,还有掉漆的塑料飞机。

一样接一样往外扔,很快就要把整个箱子清空。

这时。

何序在箱子底发现了一个沉香木的手串。

那手串的画风和这些奥特曼明显不符,一共12颗木珠串成,每颗上面还雕刻着的花纹,笔法颤微微的很幼稚。

感觉上,这好象是……

一个小朋友雕刻的?

“恩?”

“小时候我还玩过木雕吗?”

何序回想了一下前身的记忆,却发现根本没有这一段。

可能是太久远了吧。

捏了捏那手串,他发现木珠材质还不错,就是穿绳有点老化了。

捏在手里,何序有点犯难:

这玩意儿是扔,还是不扔呢?

……

与此同时。

崇市西北的破败棚户区。

一个违规搭建的简易房里。

程烟晚先给瘫痪的妈妈按完双腿,再帮她用热水泡过脚,又开始手洗何序的那件校服。

洗干净后,她拧干甩平整,把校服晾在屋外的晾衣绳上。

嗯。

今晚应该不会下雨,风吹一下,明早就会干了。

回到屋子里拧亮台灯,程烟晚开始温习今天的功课。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到了12点半,她有点倦了。

打了个呵欠,程烟晚顺手打开了写字台的抽屉——那里面,有一个七彩斑烂的手持风车。

这是那种小朋友喜欢举着迎风跑的玩具,造型非常普通。而且明显有些年头,已经很旧了。

注视着这个小风车,程烟晚脸上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意。

这,是她最珍爱的宝贝。

每次她学累了,都会看看这个风车,然后想起八岁那年。

那年夏天,是她一个山村里的孩子,第一次来崇市这么大的城市。

当时爸爸还活着,妈妈腿也还没瘫痪。

他们一家三口来崇市给爸爸看病,爸妈去了医院,把她留在二姨家,让10岁的表哥带她在小区里一起玩。

她当时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打着补丁的t恤,脸上脏兮兮的。

看着小区里那五彩缤纷的儿童滑梯,她一脸怯怯的表情。

“村里来的,啥都没见过,看什么都新鲜。”

表哥这么向小伙伴们介绍她,大家顿时笑成一团。

然后他们很自然的玩起装迷藏,但是没带她——大家都嫌弃她那一身打着补丁的脏衣服。

玩着玩着,这群孩子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天渐渐的黑了,滑梯附近,只剩下了程烟晚一个人。

这个小区简直比她们村子都大。

程烟晚谁都不认识,她怯怯的喊了几声表哥。

没有人回应。

她带着哭腔开始找爸爸妈妈,越找越偏,终于走到了一个根本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

她吓哭了。

眼泪鼻涕哭了一脸,根本止不住。

“你怎么了?”

一个穿着奥特曼t恤的大眼睛小男孩跑了过来。

他的手里举着一个七彩的大风车,在风中斑烂的转动着。

“我,我找不到我表哥了呜呜呜……”程烟晚泣不成声。

“小妹妹,你别哭了。”那小男孩很耐心的安慰她,“我妈妈说,要是走丢了,就站在原地别乱跑,等大人来找你。”

“你别怕,我陪你一起等。”

“喏,这个送给你!”男孩把手里那个旋转的大风车,递到了程烟晚手上。

程烟晚的眼泪止住了。

那大风车转起来很漂亮,她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八岁的孩子,悲喜都是一阵风。

风车只是转了一阵,很快程烟晚就破涕为笑了。

她忍不住对那个大眼睛的男孩说:

“你们城里好玩的真多。”

然后,又自卑的低下头。

“我,我是农村的。”

“你是农村的?”那男孩竟然又惊又羡,“那你是不是可以下河捞鱼啊?”

“是不是还可以爬树掏鸟窝?”

程烟晚想了想,点点头:“恩,还可以抓田鼠。”

“哇塞!”那男孩狠狠的羡慕了,“这也太棒了!”

“可,可是……”程烟晚拿着风车,尤豫道。“我还是觉得你们这里好,要是我能来这生活就好了。”

“这个简单呀,你考试考进来就完了,”那男孩虽然年纪小,但懂的还挺多。

“如果你是崇市附近乡村的,只要你成绩好,高中就可以考到市里上学来了——我爸妈说,他们就是这么来的!”

“真的吗?”

“真的,你今年多大?”

“我八岁!”

“反正再过几年,你就可以考过来了!”

两个人兴奋的聊了起来。

这个小男孩很健谈,他给程烟晚讲了好多他喜欢的东西,比如奥特曼。

他还说,无论身处怎么样糟糕的环境,都不要气馁,不要服输。

要不停的战斗。

就象奥特曼那样,绝不退缩。

只要努力,一定可以胜利的。

“总之,要相信光!”

他比了个“发射光波”的手势。

就在这时,程烟晚的二姨和表哥终于找来了。

二姨一边向那男孩很客气的道谢,然后狠狠训了表哥一通,扯着程烟晚往回走。

手里拿着那个好看的风车,程烟晚不停的回头望。

晚风里,那男孩对她不住的挥手。

终于。

程烟晚忍不住挣脱了二姨的手,跑回他身边。

她掏出了一个手串。

这是妈妈给她在庙里求的,她最最珍爱的玩具。

她还在上面很用心的刻了自己最喜欢的花纹。

她把这手串递到那男孩面前。

“这个,送给你!”

“我发誓。”

“我将来一定会考到崇市的!”

手指抚摸着那个风车,沉浸在回忆里的程烟晚,慢慢抬起头。

夜色低沉,灯光昏黄。

一晃很多年过去了。

12岁那年,她失去了父亲。

15岁那年,母亲双腿瘫痪。

老天爷好象非常不喜欢她,从来都没有赐予她什么好运气。

然而,她还是咬着牙,凭借自己的努力,考进了崇市最好的一中。

一边上学,一边赚钱,一边照顾瘫痪的妈妈。

生活对她来说,永远是如此的艰难。

但,她没有食言。

她此刻早已不知道,当年那个点亮他的男孩在哪里。

但,她终于和那个男孩,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星空下了。

你告诉我无论有多难,都要战斗,我做到了。

今天,我还遇到一个和你一样勇敢的男生,他救了我。

看着他的时候,我在想——

我既然能遇到他,遇到一个和你这么像的人……

早晚有一天,我也可以再次遇到你,对吗?

一定可以的。

我一直,都在为这件事竭尽全力。

“我相信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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