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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穷怕了!一文钱我都没敢花啊!(1 / 1)

郭大路不是记仇的人。

虽然被李兆廷气的抓心挠肝,在床上打了三百个滚,大半夜睡不着,点灯熬油看拳谱,连续看了几百遍。

但是,当李兆廷带着郭大路来到麦老广烧腊铺,点了两只脆皮烤鸭,一只蜜汁烧鹅,他的气消了九成八。

当李兆廷示意郭大路先吃,可以随意动筷的时候,郭大路觉得李兆廷确实是他的贵人,甚至可以拜义父。

麦老广烧腊铺是本地味道最好、用料最精的熟食店,店铺没有伙计,掌柜厨师跑堂帐房,都是麦老广兼任,莫说店小二,家里连老板娘都没有。

麦老广并不是很老,五十来岁,这么好的手艺,这么好的生意,不知多少媒婆登门,想给他找个老伴儿。

镇上很多小寡妇盯着麦老广。

麦老广只赚钱,不花钱,烧腊铺这么好的生意,至少攒了八九百两,若是嫁给麦老广,下半辈子不用愁。

可惜,麦老广天性孤僻,对钱财看得比较重,一文钱也不舍得花。

每天按时做烧鸭、脆骨、烧鹅。

一日两餐,主食是米粥,菜是客人吃剩的下脚料,虽说做烧鸭子的早就吃腻了烧鸭,却也不必如此吝啬。

媒婆是什么人?

五十来岁口齿灵俐的老妇。

这种人最擅长搬弄是非传闲话。

当所有媒婆都被麦老广婉拒,连一碗茶水、一根鸭脖都没吃到,有关麦老广的风言风语,快速传遍小镇。

麦老广不在乎流言。

麦老广只在乎生意。

事实上,他的服务态度很差,店里只有烧鸭、烧鹅、脆骨、叉烧、腊肉等屈指可数的几道菜,但他做的烧鸭实在太美味,能让人忽略服务态度。

郭大路只在乎吃,不在乎态度。

态度不能当饭吃。

郭大路做人做事很有原则。

吃鸭子亦是如此。

有肉的时候,绝不啃骨头。

有皮的时候,绝不先吃肉。

很快,油腻腻的鸭皮连同鸭油被郭大路吃光,露出鲜嫩嫩的鸭肉。

郭大路觉得,没有脆皮的烤鸭子就象五十多岁的老太婆,毫无吸引力,他要以此回敬李兆廷昨天的耍弄。

李兆廷要了一份蜜汁蘸料,轻轻洒在鸭腿上面,大大地咬了一口。

“李半仙儿,你发财了?”

郭大路嘴巴里塞满蜜汁脆骨。

烧腊铺,烧鸭便宜,烧鹅最贵。

众人平日里解馋,补充油水,都是吃脆皮烤鸭,从来没买过烧鹅。

李兆廷掏出一锭金元宝。

“今天出门做生意的时候,捡到两锭金元宝,捡的钱不是钱,突发横财往往是灾祸,必须尽快花掉,随便吃,今天我请客,请你吃遍大街小巷。”

“家里还有几个人呢!”

“看来你确实需要补充油水,长期没吃过好东西,脑子都退化了!”

“虽然是你请客吃饭,但你不能侮辱我的智慧,我怎么脑子退化?”

“我刚刚说过什么?”

“你说,出门做生意的时候,捡到两锭金元宝,捡的钱不是钱……”

“我手里是什么?”

“金元宝。”

“多少?”

“一锭,大约有三十两。”

“明白了吗?”

“装神弄鬼,野道士不说人话!怪不得你是半仙儿,我吃穷你……”

郭大路先前还有些保留,担心把李兆廷吃穷了,既然捡的钱不是钱,这么大一锭金元宝,就算敞开肚皮,把肉吃到嗓子眼,也是远远吃不完的。

郭大路没怀疑李兆廷是贼。

李兆廷身上没有“贼味”。

说句不好听的,就凭这张脸,哪天他穷疯了,穷到偷钱的程度,完全可以凭小白脸傍富婆,郭大路从未见过这么俊的人,怪不得女镖头忍不住!

麦老广笑呵呵的送来肉食。

只有肉,没有酒,没有馒头。

麦老广不卖后两样东西。

想吃,可以去别的地方买,这使得麦老广的口碑非常硬,指望他吃饭的主食铺、酒铺,都很感激麦老广。

生怕他哪天想不开,在烧腊铺摆上蒸笼、酒缸、凉菜拼盘,以麦老广烧腊的口碑,这些店铺会瞬间垮掉。

不一会儿,来了三个外人。

一个又高又瘦,象一根棍子,他的外号就是“棍子”,也叫“夹棍”,听名字就知道,此人是公门中人。

“夹棍”是最常用的刑具,任何罪犯落到他手里,都要挨一顿揍。

这顿揍不是为了审案,而是搜刮罪犯的钱财,罪犯没钱,就让亲属给,亲属给不出,就打断腿杀鸡儆猴。

一个穿着华丽丽的金色袍服,鼻子特别大,占据三分之一张脸,嘴巴却非常非常小,象是条金毛狮子狗。

他外号“金狮”,也是公门中人。

最后一个是个黑衣黑袍,背着一把将近五尺的奇葩长剑的剑客,身上散发恶狠狠的杀气,剑上透出血气。

黑袍人不是江洋大盗,而是两位捕快雇的帮手,负责捉拿凤栖梧。

凤栖梧是恶名昭著的江洋大盗,从不轻易出手,出手就是十桩大案,数万两黄金,喜欢连皮带骨一口吞。

别的盗贼作案,都是偷盗比较值钱的物件,或者盗取真金白银,凤栖梧什么都要,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真金白银,翡翠玉器,书画瓷器,绫罗绸缎,珍稀药材,就连丫鬟仆役马夫的铜板,厨子偷藏的鸡腿,看家护院的黑狗黄狗,凤栖梧也不放过。

凤栖梧很少亲自杀人,但这种鸡犬不留的决绝作风,让很多人破产,把这些人逼得投河、上吊、跳悬崖。

贪财的盗匪有很多,如凤栖梧这般爱钱如命的,实在不多见,凤栖梧赚钱不是为了花销,不是花天酒地。

他是为了欣赏。

凤栖梧最大的快乐,就是欣赏自己偷盗来的金银珠宝,听着白玉翡翠碰撞的声音,听着大珠小珠落玉盘。

他喜欢把金子含在口中,静静品味金子的味道,就算给他一百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凤栖梧也不会动心。

凤栖梧应该是“凤妻吾”。

就象霍休,不需要老婆,金银珠宝是他老婆,自己是自己的老婆。

凤栖梧曾经被抓住过,抓住凤栖梧的就是夹棍,为了逼问钱财,夹棍严刑拷打他大半个月,凤栖梧硬挺着,一个字也没说,待到夹棍放松警剔,用藏在后门的钢丝锯子,锯断了镣铐。

这是种常见的逃狱方式,提前订做一把钢丝锯子,用石蜡包裹住,藏在自己后门,或者吞入腹中,以此来逃脱捕快搜查,半夜时偷偷切割镣铐,再把窗户铁栅栏割开,用缩骨功跑路。

凤栖梧这种级别的盗匪,从来都是单人单间,方便捕快敲诈勒索,也方便他跑路,这是特殊的监狱博弈。

不巧的是,夹棍赌输了。

夹棍因此被朝廷问责,彻底失去升迁机会,对凤栖梧恨之入骨,一直在追查凤栖梧,一路查到这座小镇。

距离凤栖梧逃跑过了十多年,凤栖梧精通易容,身形容貌早已改变,就算站在夹棍面前,他也认不出来。

夹棍没指望抓到凤栖梧。

夹棍得到确切情报,这座小镇藏着很多通辑犯,就算找不到凤栖梧,抓七八个盗匪,应该能对朝廷交差。

从谁查起呢?

当然是李兆廷和郭大路。

一、两人都是生面孔。

二、两人很有钱,刚刚掏出来一锭三十两的金子付帐,这锭金子能把整座烧腊铺子买下来,麦老广找不开,去对面钱庄换了零钱,足有一大袋。

三、两人看起来非常好欺负。

一个眼神纯净的江湖新手。

一个身娇体弱的江湖骗子。

这种人,只要用棍子打一顿,就算让他们承认自己是刺王杀驾、阴谋造反的反贼,他们也会老老实实画押,棍子和剑不同,棍子往往比较势利。

用剑杀人的时候没那么多讲究。

举起棍子打人的时候,往往会先观察目标,确认这个人能不能打。

夹棍笑吟吟的走向两人。

五秒钟后,夹棍哭丧着脸离开。

李兆廷捡到巨款,郭大路兴高采烈的想要展示毕生手艺,去菜市场买了足足两担蔬菜,能做七八桌酒菜。

李兆廷自是不可能挑担。

挑担的任务交给王盛兰。

这属于“跑腿任务”。

李兆廷晚上单独支付工钱。

看着打情骂俏的野道士,郭大路好奇的问道:“李半仙儿,刚刚那个笑的很阴险的夹棍,明显是抓不到贼,想用咱们顶罪,你亮了一块牌子,这家伙老老实实跑路,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猜猜看!”

“你莫非是东厂太监?”

“信不信我把你变成太监!”

“你是六扇门捕快?伪装成算命先生抓贼,抓那个‘鸡犬不留’!”

“听说过四大名捕吗?”

“你是哪一位?”

“哪一位都不是!我和四大名捕中的追命喝过酒,偷看过他的令牌,趁机拓印了模子,找高手匠人仿造。”

“你真是胆大包天啊!”

“没事,我这块牌子,就连内行也难以分辨真假,我找的是妙手老板,此人精通造假,唯独有一点不好,就是在造假时,喜欢故意留下点破绽。”

“你的令牌有什么破绽?”

“喏!这里有个特殊标记。”

李兆廷指了指“捕神”标记。

郭大路半信半疑,不再多言。

……

凤栖梧的身份并不难查。

一个人的身高体重可以改变,说话声音可以改变,气味可以改变,唯独深入骨髓的习惯,永远无法改变。

在这座小镇,最孤僻、最贪财、最吝啬的老头,就是“凤栖梧”。

这个人是谁呢?

当然是麦老广!

他做生意,佝偻着身子上菜,别人看不出他的身高,也不会刻意观察他的眉眼,注意力都在烧鸭子上面。

装作老广,说话口音怪异,让人难以分辨声音,加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人说官话”的刻板印象。

整天做烧腊,身上都是油腻味,就算让元宝分辨,也认不出气味。

开烧腊铺实在太完美了。

身高、声音、气味全部隐藏。

唯独无法隐藏深入骨髓的习惯。

孤僻、贪财、吝啬!

麦老广装作平常那样,把今天做的烧腊都卖完,快速返回后厨,看着被打开的箱子,看着箱子里的两处空位,看着手中二十九两八钱的金元宝。

麦老广知道,自己露馅了!

李兆廷确实捡到了钱。

在麦老广的烧腊铺子捡到的,顺便用捡到的钱买烧腊,麦老广一眼认出这是他的黄金,却只能咬着牙,强忍着丢钱的悲痛,给李兆廷上菜,还要给李兆廷找零,相当于丢了两次,一次是李兆廷拿的,一次是自己主动送的。

当着夹棍和金狮的面,麦老广不得不割肉放血,虽然他有数万两黄金,但对于爱财如命的麦老广而言,这比割肉更加痛苦,疼的他在地上打滚。

但是,麦老广来不及打滚。

他要趁着夜色连夜离开小镇。

明知自己已经暴露,明知外面可能有天罗地网,依旧要连夜跑路。

跑路可以带走一部分钱。

留下来,一文钱也留不住。

麦老广有独特的逃跑之法。

他把钱藏在烧鸭烧鹅里面,对外宣称是送烧腊的,只要熬到黎明时分,就能守在城门口,最先一批出门。

麦老广,不,凤栖梧,凤栖梧麻利的装钱,把翡翠玉器塞入烤鸭。

好不容易忙完,看着好几箱子金光璀灿的金锭,只觉得心如刀割。

这都是我的钱啊!

辛辛苦苦攒了几十年啊!

我一文钱都没舍得花啊!

还有最后一件事!

凤栖梧眼中闪过寒光。

凤栖梧不喜欢杀人,但对于在他心口捅刀的人,他肯定要狠狠折磨,打断对方四肢,把对方扔到护城河!

“嗖!”

凤栖梧灵巧的消失在黑暗中。

……

富贵山庄。

郭大路大展身手,做了足足三十多道菜,家里的碗碟不够用了,临时削了一些木碟,桌子不够宽大,王盛兰把所有石桌全都摆放在庭院中,把最大的床板铺在上面,做成大转桌模样。

众人载歌载舞,把酒言欢。

就连王动这个超级大懒人,也被热烈的气氛感染,忍不住跳起了舞,跳的颇有些情调,很象老鹰抓小鸡。

“老鹰抓小鸡”是很好玩的游戏。

名字中带有“凤”的人,如果要给他们取外号,大多是“小鸡”。

凤栖梧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外号与“鸡”有关。

“鸡犬不留”同样是“鸡”。

在他刚刚潜入富贵山庄,准备痛下杀手时,王动悍然抓出鹰王利爪,大力鹰爪功,很难想象,王动这种懒人,竟然能练成最需要下苦工的武技。

鹰爪功是最常见的武技,但只要肯下苦功,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苦练,平平无奇的招数,也有偌大威能。

王动是这方面的翘楚。

凤栖梧惊恐的发现,自己接不住王动的爪劲,想都不想,转身就跑,凤栖梧是飞贼,打不过,立刻跑路。

刚刚转身,郭大路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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