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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被挑战之旅 无量剑北宗(1 / 1)

这日午后,陆天涯一行人刚进入辽国南京城不久,忽然一名三十来岁的瘦削汉子怀抱一把连鞘长剑,在长街上拦住去路,向镖队大喝道:“无量剑派方光雄,前来挑战天下镖局陆总镖头!”

“你也要挑战?”陆天涯跃马而出,有些懒洋洋地道。

他之所以说“也”,是因为从西京赶来南京的这一路上,他已经遇到了好几起前来挑战的。

却是因为他“西天涯”的名号,在这几日已经传播出去,许多燕云地面上的武林人士都已听说,其中自然不免有许多不服的。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受邀参加过谭公谭婆的葬礼,曾亲眼见到陆天涯与乔峰出手较量而不落下风,这才能获得与“北乔峰,南慕容”并称的“西天涯”名号。

尤其所有人以前都从没听说过天下镖局与陆天涯这号人物,故而在这些人看来,陆天涯以前分明籍籍无名,却忽然跃升到这种高度,直接与“北乔峰,南慕容”并称,怕是其中大有水分。

所以“陆天涯行,我也行”的想法立即就扩散了开去,再加上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即便再是高手,也做不到人人相服。哪怕是“北乔峰”与“南慕容”的名号已经在江湖上喊响多年,不服的也仍然大有人在,平日也少不了向两人挑战的。

不过柿子要挑软的捏,北乔峰身为丐帮帮主,战绩较多,且当众公开出手的次数也多,再加上丐帮又人多势众,是江湖第一大帮。

所以江湖上敢向乔峰当面挑战的,是最少的,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去挑战南慕容。现在又新出来一个西天涯,那对比成名已久的前两者来说,自然这个更是软柿子。

而且乔峰平日要么是在洛阳丐帮总舵,要么是行侠天下,踪迹不定;而慕容复所居住的那燕子坞则藏身于太湖深处,太湖中又水路复杂,岛屿众多,大部分前去挑战的人,很多连地头都寻不到。

但陆天涯就不同了,眼下正在燕云地面上走镖,离大伙儿很近,镖队经过时,那镖旗也是明晃晃地挑着,很好找。就算一时寻不到,稍加打听,也能打听到天下镖局的镖队经过哪里,正在何处。

在江湖上要想扬名立万,成名最快的方式,就是去挑战某个已经成名的高手。只要能击败他,就能踩着对方上位,成就自己的名声。

而混江湖的,大多最好名声与面子。故而“西天涯”这个名号一经传开后,所造成的结果不是人人敬仰,反而是向陆天涯前来挑战的络绎不绝。

毕竟他这个名号新得,确实还来不及经营与稳固。除了参加过谭公谭婆葬礼,亲眼见到过的那些人,还没能获得更大范围的认可。

陆天涯对一路上前来挑战的各路高手,自然是全都欣然接受。正好他也需要磨练自己的逍遥折梅手、游刃剑法与点玉指。

他的所有武功,基本都是才练没多久,正需要大量的打斗切磋,来增长对敌经验与熟练度。

所以这种情况对陆天涯来说,却也是正中下怀。不用他自己费力去找,就有许多免费陪练主动送上门来。

只不过这一路而来,遇到的高手实在不多,大部分都是三招两式便能解决。即便是陆天涯有意放水,想瞧瞧对方武功的情况下,也不过是能支撑个十几、二十来招。

如谭公、谭婆这样的对手,已是再没遇到。

不过这也是正常情况,江湖上毕竟还是底层武者居多,甚至许多还只是外力层次,连内力都没能练出来。

毕竟不是人人都有练武的资质,也不是人人都能遇到好师父,拜入好门派,学到上乘武功。

就像陆天涯那个时代一样,学霸与精英都是少数。在这个武侠世界里也一样,高手始终是少数,一流高手与绝顶高手则更少。

其实换在任何时代,或换以不同力量形式,这个定律也都一样,真正拔尖的那些,永远都是少数。

人人如龙,社会大同,那终究只是梦想。即便真的能够做到人人平等,每个人的先天资质与学习能力也仍然都是有区别的。

除非真的科技进步到了能在每个人脑子里都安一个芯片,人人都有系统辅助,都能开挂,那时或许才有可能。

“无量剑派?”陆天涯懒洋洋地打量过面前的方光雄后,才忽然意识过来地面上一惊,疑问道,“这门派我好像听说过,不是远在大理吗?你是从大理来的?”

方光雄见陆天涯居然听说过无量剑派,也不禁惊讶道:“没想到陆总镖头倒当真见闻广博,真听说过我们无量剑派。不过陆总镖头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哦,愿闻其详。”陆天涯道。

方天雄道:“我们无量剑确实是在大理无量山创派的,但五十多年前却分成了北、东、西三宗。分成三宗后,每隔五年比武斗剑一次,以决定哪宗可入主本派的剑湖宫。”

“方某乃是无量剑北宗弟子,三十多年前,咱们北宗不幸输了比剑,没能再继续入主剑湖宫,因此掌门人一怒之下,率领门人弟子离了无量山,远迁到了山西。”

陆天涯听罢,点头道:“原来如此。”

他隐约记得,书中好像也提过这节。只不过无量剑派虽然出场最早,却毕竟不是主角,因此也就没记得多深刻,把北宗后来远迁到山西这节给忘了。

若无量剑北宗眼下仍在山西的话,那距离辽国的南京析津府也确实不算远。

陆天涯伸手轻轻一按马鞍,姿势潇洒地翻身下马,向方光雄走过去道:“方先生既来挑战,却不知可听说过陆某新定的规矩?”

方光雄面上一愣,显然没听说过,摇了下头,道:“愿闻其祥。”

陆天涯距离他丈许远站定,道:“若陆某技不如人,不幸败给了你,那自不必多说,被你搏了名声而去。但陆某被你们白白挑战,却也是不胜其烦”

方光雄听到此处,没等他说完,立即不禁面色一变,打断道:“怎么,陆总镖头还要留方某身上一件东西吗?若方某败了,是要留条臂膀,还是留条腿?”

陆天涯听到此处,不禁暗自摇头,这些江湖中人还真是残忍,动不动就要人条胳膊要条腿的。

之前谭婆想教训他的程度,也是想卸他条胳膊。可见这是江湖上的普遍价值观,像后世那些黑帮电影里,只切人根手指的,都已经算轻了。不过应该还是电影拍的保守了,不然怕过不了审。

无奈摇摇头后,陆天涯道:“陆某是开镖局的,讲究和气生财,何曾有这等凶残了?你若败了,只需留下手中兵刃即可。”

听到败了后只是留下兵刃,方光雄立即不禁松了口气,点头道:“好,这规矩倒还使得,方某答应。”

说罢,立即“呛”然一声,拔剑出鞘。

败了之后就留下自己的随身兵刃,这确实是陆天涯新定的挑战规矩。虽然他并不拒绝被人挑战,反而还欢迎之至,毕竟都是送上门的免费陪练。

但其中武功寻常的低手却太多,有时也让他提不起兴趣。故而一路过来的几场比武,其中好几场都是他让手下代劳的。毕竟连他手下都打不过,更不用说来挑战他了。

所以为了杜绝一些武功太过低微的庸手,他便新定了这个规矩。尽管不是留手留脚这种残忍见血的事,但对大部分江湖中人来说,随手兵刃通常也都是耗费许多心血与钱财置办的,绝不可轻失。

就像书中聚贤庄大战里,祁六被乔峰一脚踢的刀砍在横梁上,因一时拔不下来刀,人也吊在了上面。他若不想这般出丑,乃致最后枉送性命,其实轻而易举,只需松手弃刀即可。

但他被称作快刀祁六,功夫全在刀上,手中那把刀也是耗费许多心血所置办,自是不想有失。便宁愿出丑,也不肯松刀。

而江湖上有时出了什么名刀名剑,也是会惹得人人争抢。正是因为一件好的兵刃十分难得,对个人武力的帮助与提升也很大。

为什么江湖上流行很多奇门兵刃,也正是在此。因为兵刃古怪,便往往有些特殊用法,通常就能够做到出奇制胜,甚至以弱胜强。

当然,对于像乔峰这样的高手来说,早已不需倚仗兵刃之利,只凭一双肉掌,就可以纵横天下。

但这样的高手终究是少数,甚至在这个天龙世界里屈指可数。所以大部分江湖中人,还是需要倚仗兵刃之利。

失败之后就留下随身兵刃的条件,虽然不是真在身上砍一刀地剁手剁脚,却也足以让大多数人肉疼,并因此而犹豫,最后裹足不前,打消挑战的念头。

至于不倚仗兵刃之利,甚至身上根本不带兵刃的,那自然是足以让陆天涯提起兴趣的高手。

所以这个新的挑战规矩与条件,已是足够当作门槛,帮他把许多寻常庸手挡在门外了。

从书中看来,无量剑派中并没什么高手,毕竟就连东宗掌门左子穆,也是连四大恶人都不如。后来更是被神农帮轻易攻破,同样成了灵鹫宫下属的三十六洞之一,改称了无量洞。

但这个方光雄,陆天涯却还是打算亲自动手,只因想瞧瞧,无量剑派通过观看无量玉璧,偷学到了几招逍遥派的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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